关于印发《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泗司〔2022〕4号
关于印发《持续推进“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深入推进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开展,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改善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现将全面推进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泗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6日
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持续开展,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改善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根据《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DB34/1 3729-2020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安徽省地方标准)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4号)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着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2019年,我县已实现18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年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调整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以适应律师人数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大特点,持续推进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三、服务内容、方式、要求和人员配置
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以《安徽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为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中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找准职责
定位,履行服务到位。
(一)服务内容
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民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
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和当地经常性遇到的地域性、行业性、专业性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4、参与重大涉法性调解工作。应村(居)委会邀请、参与涉及土地、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等引发的重大涉法性矛盾纠纷调处。
5、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法律顾问要主动对接顾问村(社区)贫困户,了解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法律服务需求。对于贫困户委托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事项,给予减免法律服务费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二)服务方式
1、实地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每月到村(社区)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实地服务,实地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村(社区)治理。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村(社区)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
2、远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电话等网络通信方式,实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3、预约服务。对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答的法律问题,可预约时间地点,采取电话联系或实地咨询的方式为村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三)服务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录《工作日志》。由司法局统一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发放各所。各村(社区)要在合适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等。
(四)人员配置
由县司法局统一分配,原则上每个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服务一个乡镇(开发区),再由所里分配具体律师服务村(社区)。实行每名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村(社区)的数量不超过5个的模式提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服务的村(社区)法律顾问需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并执业一年以上,且近二年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者信用惩戒,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监督考核
建立法律顾问监督考核制度,通过检查《工作日志》、签到记录、法律事务办理证明材料、听取村(社区)和村民代表意见等形式进行监督考核,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于每月的 5日前将上月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情況报至顾问单位所在镇、开发区的司法所,作为考核的依据。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于每季度末镇、开发区司法所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由县司法局组织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司法所牵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镇、开发区、村(社区),形成推动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
2、强化考核评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法律顾问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泗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调整表
单位 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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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城镇 |
安徽玉金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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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安徽郑良付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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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湖镇 |
安徽焕然所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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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庙镇 |
安徽邦建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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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塔镇 |
安徽益友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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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镇 |
安徽睿涵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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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坊镇 |
安徽金臻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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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沟镇 |
安徽法理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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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集镇 |
泗县墩集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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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口镇 |
泗县大路口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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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头镇 |
泗县山头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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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镇 |
泗县大杨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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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镇 |
泗县长沟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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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圩镇 |
泗县黄圩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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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镇 |
泗县屏山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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