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2021-02-05 08:4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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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泗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泗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泗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泗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泗县司法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泗县司法局2021年收支总表

7.泗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总表

8.泗县司法局2021年支出总表

9.泗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泗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四)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基层司法所。

(五)指导和协调全县刑释人员、解除劳教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泗县司法局

行政单位

2

普法办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和登记工作,主动深入到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    

(二)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努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等突发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普法依法治理为契点,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开展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 

(四)在民生领域,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继续加强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得到法律帮助,更好的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注:泗县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泗县司法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注:泗县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注:泗县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泗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47.1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7.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860.15万元、占90.8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34.61万元,占3.65%;住房保障支出52.34万元,占5.53%。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泗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7.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53.8万元,增长6.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法律援助等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60.15万元、占90.8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34.61万元,占3.65%;住房保障支出52.34万元,占5.5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578.6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3.13万元,增长6.07%,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正常晋级晋档。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1年预算16.5万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0年预算20万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0年预算245万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34.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4万元,增长7.92%,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52.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13万元,增长53%,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次性工作奖励纳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基数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泗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5.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99.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5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泗县司法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泗县司法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泗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泗县司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947.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泗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94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7.11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53.8万元,增长6.02%,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法律援助等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调资。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泗县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947.1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3.8万元,增长6.02%,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法律援助等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调资。

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65.61万元,占70.2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81.50万元,占29.72%,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业务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泗县司法局2021年国有资产总额1188.2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120平方,价值230.65万元;车辆合计12辆,价值158.98万元;办公设备501.2万元;单位重点设备0台,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等297.4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 泗县司法局整体支出情况

泗县司法局2022 年财政预算整体支出94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61万元,项目支出281.50万元。

2. 司法辅助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支付辅岗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2)立项依据。县批专项经费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用于支付辅岗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5)年度预算安排。161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协助处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

 

 

3. “办案(业务)费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用于完成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业务工作,实现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

(2)立项依据。县批专项经费

(3)实施主体。泗县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完成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业务工作,实现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完成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社会稳定。

 

 

 

4. “普法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所需车辆燃油维修、印制宣传资料等 。

(2)立项依据。县批专项经费

(3)实施主体。泗县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完成普法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6)年度预算安排。16.5万元

(7)绩效目标。完成普法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治文化素养,促进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用法,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较快发展。

 

 

 

 

 

5. “装备费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装备采购工作。

(2)立项依据。县批专项经费

(3)实施主体。泗县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装备采购,以提升司法局装备保障水平,提高为群众服务能力。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装备采购工作以提升司法局装备保障水平,提高为群众服务能力

 

 

 

 

6. “社区矫正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主要对全县512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以减少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县批专项经费

(3)实施主体。泗县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主要对全县512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以减少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主要对全县512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以减少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 “人民调解”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人民调解、办理人民调解案件发放补贴等。

(2)立项依据。县批专项经费

(3)实施主体。泗县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主要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人民调解、办理人民调解案件发放补贴等。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人民调解、办理人民调解案件发放补贴等,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升级激化。

 

 

8. “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主要用于维修维护司法业务用房,以改善局机关、基层所办公环境。

(2)立项依据。县批专项经费

(3)实施主体。泗县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主要用于维修维护司法业务用房,以改善局机关、基层所办公环境。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维修维护司法业务用房,以改善局机关、基层所办公环境,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9. “法律顾问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方面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2)立项依据。县批专项经费

(3)实施主体。泗县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方面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6)年度预算安排。9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方面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以提高法治宣传覆盖率,健全法律服务长效机制。

 

 

 

)机关运行经费。

泗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578.65预算万元,比2020年增加33.13万元,增长6.07%,增长主要原因是:扶贫、禁烧工作增多。

(三)政府采购情况。

泗县司法局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泗县司法局2021年国有资产总额1188.2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120平方,价值230.65万元;车辆合计12辆,价值158.98万元;办公设备501.2万元;单位重点设备0台,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等297.4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泗县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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