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农村居民普法宣传的建议的答复
李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群众进行法律法规普及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普法宣传的深入开展,我县居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多数城镇居民知法懂法,但对于农村居民, 大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法律知识相对欠缺,法治观念相对淡薄,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够强,从而导致邻里矛盾、电信诈骗、非法上访等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和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针对这一情况,我局拟加大对农村群众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帮助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
一、夯实乡村法治阵地建设,强化农村普法宣传力度。围绕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着力建设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按规划,我县将逐步实现全县187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形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大舞台、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法律角”法治文化阵地集群。通过这些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集群,广泛开展“千场法治电影进乡村”、“百场纳凉电影”进广场、“送戏进万村”、“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春联送下乡”等送法下乡活动,让乡村法律大讲堂、以案释法普法行、法律咨询服务等法治宣传工作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二、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进一步推动乡村依法建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工作步伐;不断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机关干部、普法志愿者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全国宪法日等各类时间节点,采取设点宣传、巡回宣讲、集中宣传等传统方式和运用网络、室外LED等现代大众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
三、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法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将通过发放联系卡片、普法宣传册,设立法治宣传栏,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法律顾问普法工作宣传,让法律进入千家万户,让群众知法懂法。
四、加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提升涉农矛盾纠纷调处水平。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优先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中选择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人员,让他们参与到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五、立足农村实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农村广播、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普法,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组织律师、法援工作者深入农村法律咨询活动,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557—702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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