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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治泗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泗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2-22 09:0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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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法治泗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泗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泗涂产业园工委、管委会直各单位:

《法治泗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泗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委、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219

 

法治泗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1.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立的原则和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应当注重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内容。

责任单位: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局

2. 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牵头单位:法宣办、委宣传部、司法局

参加单位:委组织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教体局

3.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政机关每周一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

牵头单位:委宣传部、委组织部、司法局

参加单位:委党校

 

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4. 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教体局

参加单位:司法局、团

 

5. 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宪法知识,深刻领会宪法精神。

牵头单位:法宣办、委宣传部、委讲师团

参加单位:直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配套的制度体系,用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六)完善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均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健全规范性文件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按照规定对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健全对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推进人大对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健全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等系统之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组织清理。

(七)加强重要领域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全县发展需要和实际,突出泗县特色,聚焦“全省争上游、全国争先进、全面促振兴”奋斗目标,聚焦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急需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相关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方面有关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为加快教育强县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推进健康泗县行动等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制度建设。

四、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县镇两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审批或者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动态调整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

牵头单位:委编办、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

参加单位:直有关单位

 

构建以企业、群众等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反馈评价机制,完善政策制定机制,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素质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

牵头单位:司法局

参加单位:直有关单位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牵头单位:司法局

参加单位: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机制及公平竞争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

牵头单位:司法局

参加单位: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在巩固上一轮综合执法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强执法重心下移力度,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

牵头单位:委编办、司法局

参加单位:委组织部、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数据资源局

参加单位:直有关单位

 

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司法局、委编办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依法对接。

牵头单位:司法局、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直有关单位

 

依托为企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全程帮办代服,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打造当自己人、办自己事、泗事速办品牌。

牵头单位: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县发展改革委、司法局

参加单位: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持续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对涉企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及时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问题。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依托“电视问政”“百姓热线”等平台,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强化对全县各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情况的监督。

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法院检察院、直有关单位

 

(九)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牵头单位: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委编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筑牢保障人权的司法防线。健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加强刑事技术、网侦、技侦、图侦等侦查手段建设,严格证据采集、比对要求,增强科学取证能力,严防刑讯逼供,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刑罚执行。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巩固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果,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参加单位:纪委监委机关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持续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诉讼服务机制,改革立案服务机制,2022年年底前努力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牵头单位:县法院

参加单位: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检察院、司法局

 

深化执行办案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优化执行权配置,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院

参加单位: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检察院、司法局

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完善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健全对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司法局

参加单位: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检察院、公安局

 

(十)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县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县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利用法治广场、县乡村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司法局、委宣传部、法宣办

参加单位: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法院检察院、直有关单位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社会普法工作。

牵头单位:法宣办、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法院检察院、直有关单位

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牵头单位:委政法委、民政局

参加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因地制宜推广村级乡贤志愿工作站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乡贤五老”“泗县好人经验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把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与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作为切入点,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健全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委政法委、民政局、司法局

参加单位: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直有关单位

 

加大公德失范、诚信缺失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明确适用范围、惩治标准和救济机制,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县法院司法局、直有关单位

 

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

牵头单位:司法局

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

牵头单位:委政法委、县法院司法局

参加单位: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局

 

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牵头单位:司法局

参加单位: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五、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

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法治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市办、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有关单位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县委政法委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十一)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建立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直有关单位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

参加单位: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统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完善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配套建立内部公示、定期通报机制。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预防、纠正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建立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完善对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制度。

牵头单位:县检察院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

 

健全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制度以及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司法人员惩戒制度,明确惩戒情形和程序。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司法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牵头单位: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参加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

 

六、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泗县建设的坚实基础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全县各级党政部门要明确本单位负责法治工作的相关人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相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推动本领域本系统本行业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共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十五)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有关单位

 

加强统筹,探索建立健全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法治专门队伍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配齐配优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严格落实员额退出制度,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

 

规范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范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保障、监管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制度。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建立法治专门人才教育培训统筹协作机制,分类分层做好教育培训,加大对全县法治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促进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统一。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充分听取律师辩护代理意见,扎实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健全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构建凸显时代特征、适应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么教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委依法治县办

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畅通高技能人才培养通道,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泗县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人工智能辅助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核等支持系统的应用。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系统、数据、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推动科技创新手段深度应用,加快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信访等建设。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数据资源局

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直有关单位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提升法律服务的个性化和时效性水平。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七、健全完善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切实提高依规治党水平

(十七)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内法规,推进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上下贯通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体系统一性和权威性。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上率下,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加强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委党校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

参加单位:县委有关部委

 

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和巡察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

 

八、紧紧围绕新时代泗县发展大局,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法治和国家安全工作

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的需要,加强涉外配套制度建设,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引导对外经贸合作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全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直各单位

九、加强党对法治泗县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持续推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加强宣传解读,利用县融媒体中心、泗县发布、政府门户网站等,通过媒体报道、评论言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法治工作部门制定专门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头脑。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法治督察。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宣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委党校

 

把党的领导融入法规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国企、学校、社会组织等的章程。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参加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党委(党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县司法局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二十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健全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实施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研究制定法治泗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加强法治督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实行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做好法治泗县建设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

充分发挥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参加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任务清单,抓好督促落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审议稿)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健全部门、区域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重大问题统筹会商,形成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镇(开发区)行政工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参加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全面构建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落实全县各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动态调整公布开发区赋权清单。推动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着力推开优化镇(开发区)权责清单,厘清县镇职责边界。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

参加单位: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充分利用长三角区域放管服改革一体化优势,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商务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大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决定的不得新设证明事项。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各镇政府、开发区

 

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

建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数据资源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探索实施多事项合并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着力改进便民利企服务。以服务人和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为切入点,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改造优化政府工作流程。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完善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差异化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对标学习沪苏浙,运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法治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泗县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开展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定期清理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做好立改废释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全面开展依法兑现公共政策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纵深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和常态化活动,推进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加快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大参与度,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走在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

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提升审核质量。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做到应审必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

 

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决策内容涉及的事项、范围,视情邀请群众、媒体等列席政府相关会议,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健全专家库运行管理制度,保障专家独立开展论证工作。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八)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结合各级各部门实际和职责权限,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应纳入审查范围。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者制发文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法机构的审查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

 

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健全重大政策落实跟踪调度机制,及时评估进展和实效,适时开展调研督导。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综合执法能力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予镇(开发区)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镇(开发区)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生。统筹资金使用,优化支出结构,为行政执法工作、装备等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强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对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资格认证、考试上岗、教育培训等工作。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十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探索推行非现场执法,逐步推进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县直重点执法部门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每年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处突能力

(十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倡导全民健康理念,深入实施健康泗县行动,加快省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我县重大疫情分级分流医疗救助体系。系统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跟进落实国家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五)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应对机制,提高公共舆情应对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增强协同综合、灵敏可靠的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十六)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镇(开发区)、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社会动员工作,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为民服务能力

(十七)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制定行政调解制度。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涉未成年人权益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调解专业化水平。

(十八)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通畅、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健全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加强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将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十九)增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大行政复议保障力度,工作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保障行政复议办案必要条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员选任、培训、考核、管理和职业保障,探索行政复议员与办案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制定行政复议执业规范,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督察、约谈、考核等机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不断提升出庭应诉质量。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共性问题研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一)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切实用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完善审计监督,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执行容错纠错流程图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做好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工作,切实保护全县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十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县政府依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委和政府重要文件、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等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开发区)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参照上级相关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全县政府督查工作制度。

(二十三)增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县、镇(开发区)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二十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公开涉企收费、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等清单,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3年年底,全面落实全省统一实施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镇(开发区)两级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十五)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民告官案件清理。

九、健全信息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能力

(二十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围绕政府一个平台推服务、群众一个平台找政府目标,一套基础强支撑、一个中心汇数据、一个平台推服务,建成网络互联、系统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线上政府、智慧政府。加快建成县镇村三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全覆盖,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积极推动落实热线电话、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五位一体的受理渠道,依托国家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二十七)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高效利用数字资源,积极对接省江淮大数据中心,全力推进数字泗县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政务,实现政务数据和经济数据、社会数据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编制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数据种类、标准、共享范围等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归集、标准统一、有效流转、有序共享。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支付、电子档案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提升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十八)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2022年年底前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全面对接应用省司法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健全完善执法监管事项清单,统一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考核监督等相关数据与县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动监管执法业务向移动端延伸,探索运用以物联网、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技术的非现场监管手段,减少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能。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十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督促政府及其部门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实现对全县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体系,实现对各类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动态全方位督促推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制度,形成系统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机制。紧盯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三十一)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优化方式方法,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核查。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网上考核。优化考核指标,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设置考核指标。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升考核权重。

(三十二)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努力争创更多的示范项目,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薄弱部门的指导、督促。加大对示范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三十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各级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适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县政府负责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加强各部门和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全面落实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鼓励和支持政府部门法治机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四)大力推进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决策参考。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就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办,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泗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贯彻落实《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宿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加快推进全县法治社会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打造一城两区三基地一中心、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泗县奠定坚实法治基础。2025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会领域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形成符合泗县县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新局面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通过组织宣讲、知识竞赛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县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报告会、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持续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小手拉大手全民学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持续开展江淮普法行等活动。鼓励建设宪法宣传教育馆、宪法主题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三)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内容与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广播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

(四)打造泗县特色法治文化。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推广,大力培育法治文化精品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为基础,设计推出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利用宪法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发挥好法治文化阵地普法作用。因地制宜推广村级乡贤志愿工作站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充分发挥乡贤五老”“泗县好人等资源优势打造基层特色法治文化

三、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五)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

(六)加强道德规范建设。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等推选活动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完善激励机制奖善行义举加大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礼敬礼遇、关爱帮扶大力开展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工作继续实施道德信贷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化道德规范教育评价、监督能。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七)强化社会诚信建设。加强信用泗县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信管理和诚自律制度。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诚信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社会主体合法权益保护

(八)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权利。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择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企政策制定机制切实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九)有效维护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畅通评价路径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依法以公开。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建设

(十)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力度过具体案件公正、及时办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完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请权、诉权等权利保障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等非法取证行为的源头预防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健全案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和纠正假错案。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深化风暴执行攻坚成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在司法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中的参与权利健全参与渠道。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加强诉讼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十一)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22基本形成覆盖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务体系加强对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政策扶持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完善通司法救助机制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加快律师、公证、仲裁等行业改革发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范化、精准化、能化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科技创新手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十二)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强化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强化政策引领和激励作用为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企业与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关系。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科学设置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内容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

五、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十三)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体系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党委总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的机制,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立促进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十四)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市域治理创新依法加快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深化城乡区依法治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和服务机制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协运行机制。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实现多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性互动。县职能部门、镇(开发区)按照减负赋能原则制定和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深化服务管理创新。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基层治理中的监督作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依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和章程自主管理村事务。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制定行业法治建设规划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

(十五)培育广泛多元的社会治理主体。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积极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十六)提高社会安全感。完善平安泗县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守护平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黄赌毒拐骗、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化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法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产安全、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机干预机制,大力推进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建设,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被邪教裹挟人员、留儿童、妇女、老人等人群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健全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开展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活动,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十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枫桥经验泗县版,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贯彻落实《安徽省信访条例》巩固拓展信访突出问题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巩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强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接联动,持续推进警民联调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综合性”“站式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落实律师调解经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推动仲裁委员会积极参与层社会纠纷解决,支持仲裁入基层社会治理。

六、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十八)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华文化新媒体传播等工程。提升网络媒介素养,推动网站台建设网络信用记录制度,推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和互联网信用建设推进县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体化受理处置体系。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在全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九)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明确主管部门、网信企业的网络安全责任,持续开展江淮净网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益的保护。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人信息的法犯惩处力度。促网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能力建设依法查处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攻击窃、盗版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落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法治社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社会建设各方面各环节。各级政府要将建设法治社会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十一)强化统筹协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运筹谋划、统筹推进等工作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最大合力。

(二十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对法治社会建设督促落实机制加强督察督办。各级党委要把法治社会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使法治社会建设成效可量化、可评估。

(二十三)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通过走进广播电视、直播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社会建设阶段性成果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创新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主体抓落实、务求实效。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                       20222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