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抓好今年的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同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和协同股室。并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
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项目化安排部署、清单化督查调度、颗粒化闭环落实,坚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抓重点、出亮点、见实效、走在前,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奋勇争先、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把政治建设落实到全过程各环节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
牵头领导:丁仪
牵头股室:政工室、机关党组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
牵头领导:丁仪
牵头股室:政工室
协同股室: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主题宣传。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抓好决策落实“第一步骤”,建立党内政治要件落实“闭环”机制。
牵头领导:丁仪
牵头股室:政工室、机关党组
协同股室:办公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阵地管理提升、突出问题整治“三大行动”。
牵头领导:丁仪
牵头股室:政工室、办公室
协同股室:机关党组、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二、坚定不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抓好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牵头领导:丁仪
牵头股室:机关党组
协同股室:政工室、办公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7.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权利监督制约机制。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政工室、办公室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8.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
牵头领导:丁仪
牵头股室:机关党组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9.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围绕落实“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创新形式载体、强化建章立制,常态化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机关党组、政工室、法制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10.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三、坚定不移加强过硬建设,全面优化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
1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拓宽选人视野,选优配强各级干部队伍。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12.加强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紧缺和继续的专业人才招引、培养、选拔、使用力度。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13.大力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积极参加2023年度法治安徽专项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政工室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14.积极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推荐宣传全系统正面典型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政工室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四、坚定不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15.落实《全县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和路径,持续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马建成
牵头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16.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服务管理,强化与监所执法衔接配合,确保安置帮教措施落地落实。
牵头领导:马建成
牵头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17.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终端布点向司法所延伸,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便捷度。
牵头领导:马建成
牵头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1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持续打造“宿纷速调”特色解纷品牌。
牵头领导:马建成
牵头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19.畅通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渠道,会同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牵头领导:马建成
牵头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0.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推深做实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牵头领导:马建成
牵头股室:社区矫正管理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1、按照《宿州市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稳步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矫正机构。
牵头领导:马建成
牵头股室:社区矫正管理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2.实施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帮扶项目试点,积极申报第二批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活动。
牵头领导:马建成
牵头股室:社区矫正管理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五、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23.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律师工作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律师工作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5.持续深化“法律服务进万企”“万所联万会”等常态化主题帮扶活动。
牵头领导:丁仪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律师工作股
协同股室:法制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6.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律师工作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7.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建设法律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
协同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8.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9.做好2020-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工作。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股室:律师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0.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平台质量管理制度机制,健全服务质量全流程监管机制、服务评价整改反馈机制、服务需求分析研判机制。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股室:律师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1.推动建立“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优化联勤指挥中心功能,深化“12348”法网应用,进一步激发融合平台服务效能。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律师工作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六、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3.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4.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法治服务发展大局的相关工作方案。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法制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35.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赴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活动,探索建立县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
牵头领导:张立松
协同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6.做好《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股室:普法办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7.制定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8.健全完善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强化对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调度。
牵头领导:张立松
协同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9.推动建立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域创新经验总结评估推广制度,探索法治领域改革创新。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0.持续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健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巩固“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法治环境全省前列水平。
牵头领导:张立松
协同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1.发布2023年度县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牵头领导:张立松
协同股室:县委依法县办秘书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2.积极参与2023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牵头领导:张立松
协同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办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3.推动2022年县法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实施2023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督察。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相关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4.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工作程序。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协同股室:法制股、普法办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5.研究制定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启动实施办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工作办法等。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6.加强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制度化措施研究。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7.筹办2023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8.起草形成《泗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泗县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9.筹备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荐申报工作。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协同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0.推动完成《泗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年度任务。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协同股室:局机关相关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1.研究制定《泗县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协同股室(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2.组织实施现有各类行政处罚事项必要性评估和制定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名录。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3.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4.推深做实做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全覆盖。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5.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建设。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6.丰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内涵,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质增效。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7.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8.完善优化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9.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0.推进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1.会同县委编办推进部分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2.学习借鉴“无证明城市”建设经验,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3.加强镇(街道)合法性审核规范化建设。
牵头领导:张立松
牵头股室:法制股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4.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通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5.突出宣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好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参与2023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6.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7.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主题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8.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关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9.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七、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70.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推动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71.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法治课教师培训。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规范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管理。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72.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常态化在10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73.组织开展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各单位一体推进“普法行、宣传行、督查行”各项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八、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74.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扩大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阵地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以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为基础,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红色法治文化,挖掘培育推广具有我县地域特色的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75.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鼓励各单位积极创作法治动漫、微视频,统筹做好展播展示、宣传普及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九、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76.组织开展全国和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工作,对标创建考评指标,以示范创建推动全民守法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77.制定实施《泗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组织开展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78.落实《泗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和管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基层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队伍。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十、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见效
79.组织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和通报表扬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80.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宣办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三单一查”制度,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强化“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过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质量。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81.建好用好“八五”普法讲师团,积极开展治宣讲活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工作。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82.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全县主流媒体要利用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领导:朱德宇
牵头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股室:办公室、政工室
监督方式:实时监督(电话:7022340)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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