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宋化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交通事故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泗县司法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1、及时调整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2023年4月3日,县平安办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公安局牵头,我局1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
2、吸收具有法律专业人员进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实现律师事务所窗口前移,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律师事务所窗口。各所本着自愿的原则,派驻律师,开展业务咨询和业务代理。各律师事务所窗口使用期为半个月(扣除周末、节假日),窗口律师应仪表整洁、态度热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窗口形象。
3、加强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交流、案例评析等形式努力提升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调解水平,每季度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书面调解卷宗进行核实、回访。
办复类别:人民调解类
联系单位:泗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7022340
泗县司法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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