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的决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拟订并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制度。
3、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4、制定全县及县本级财源建设规划,指导全县财源建设工作,管理财源建设基金。
5、管理各项财政预算收入、预算外资金、国库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协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收费票据;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6、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指导、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政府采购、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等工作;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7、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产权变更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8、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和指导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9、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10、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拟订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日本协办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立项、申报、转贷。
11、监督执行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资格和会计职称工作,指导、管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12、审核并提出对全县及县本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个案减免税的建议;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等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13、负责有关公有住房的财政及财务管理。
14、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5、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考试;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6、归口管理县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县直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税源建设,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2、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3、三是加大民生投入,保障民生工程建设。
4、强化财政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体化监控体系。
5、发挥财政职能,提高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6、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发挥“两会”职能。
7、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三、 部门概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6 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1 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 行政在职86人、行政离退休34人、事业组织24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 财政 局支出预算总额 1811.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81.95 万元,项目支出 630 万元。
五、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部门预算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68.98万元,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533.5万元,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纳入分管股室,由县组织部负责管理。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38 万元。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较上年,公务接待费减少7万元,取消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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