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2018年财政预算再次调整(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19 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4次会议上
泗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泗县2018年财政预算再次调整(草案)报告如下:
根据《预算法》及省财政政府性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2018年省再次安排的新增债券,及时分配,并调整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具体预算调整内容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我省第三批公开发行政府债券利率及期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债〔2018〕1003号),新增我县政府一般置换债券2495万元。据此,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2495万元,拟将2018年财政总收入由396877万元调整为399372万元。同时,增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5万元,列入债务还本支出科目。拟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96877万元调整为399372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 2018年财政总收入为399372万元,财政总支出为399372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关于2018年我省第四批公开发行政府债券利率及期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债〔2018〕1085号)文件,新增我县专项债券82364万元,列入棚户区改造支出科目。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12551万元调整为194915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12551万元调整为194915万元,收支保持平衡。
三、下步工作
1、积极协调,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全面排查税源,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继续做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收预警和分析评估,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加大对县重点工程税源跟踪力度,确保税收按工程进度及时入库。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在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强化预算约束的同时,加大预算执行分析力度,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及时报账,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保证全县支出任务的完成。
3、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全面提升我县部门预算编制水平。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积极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开门办预算。规范运转保障经费范围,完善基本运转定额标准,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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