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财政局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39号)和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宿财监[2017]218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派出检查小组一行四人,从8月16日起,对泗县交通警察大队、泗县妇联、泗县文联、泗县住建局、泗县技工学校、泗县建筑设计室六家单位进行了2017年度的会计监督检查,8月30号检查工作全部结束,从检查情况看,被查单位在非税收入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等方面,都能较好的按照制度和政策执行,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下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面:
存在漏记固定资产方面的问题:
1、文联购置笔记本电脑10800元,没记固定资产账。
2、住建局付设备款、工程款、购置器材等1400万元没入固定资产账。
3、技工学校购置空调、净水设备、器材等2.2283万元没登记固定资产账。
固定资产漏记合计1497.48万元,造成资产不实1497.48万元。
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1、差旅费入账不规范问题
(1)交通警察大队在差旅费报销单后面附过桥过路费;
(2)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差旅单后面附过桥过路费、燃油费、餐饮费等;
(3)技工学校出差人员在差旅单后附过桥过路费、燃油费、餐饮费、学习用品等费用。
2、加班就餐单据不齐全问题
按照泗县县委办公室泗办秘(2016)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加班就餐应该实行“四单合一”制度,即泗县公务加班就餐报告单、四县公务接待就餐呈批表、原始菜单、就餐发票(单位内部食堂可使用收据)四单齐全。交警队监控加班就餐少呈批表。
3、收费项目开据不准确问题
文联在收费票据上开成“普法宣传费”规定名称就是“宣传费”。技工学校收取的非税收入不能及时上缴入库,滞留时间过长,收费项目没有按照规定名称开出票据。
4、存在支付手续不健全问题:
(1)住建局支付大运河文物保护费20万元,有协议书没有中标通知书。
(2)住建局的咨询费12万元,只有资产评估约定书没有其他原始资料,比如招投标书等。
对于以上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整改,限十五天内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局。到目前为止,整改报告和补记凭证复印件均已送达我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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