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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0-01-10 17:22阅读人次:963 信息来源: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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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2日在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财政重点改革,倾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及时公开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年预计减税降费1.7亿元、兑现税收奖补资金0.55亿元,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落细落实,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激发了实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借助县企业服务中心平台,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扎实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全年共新增担保贷款5.21亿元,在保企业139户,在保余额6.9亿元;为59户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1.18亿元。积极为企业申报各项补助资金,全年共为24家企业申报外贸发展、贴息补助及服务业发展等项目资金0.076亿元,有效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创新发展。

(二)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进群众福祉。2019年,全县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2亿元(中央0.84亿元、省级0.4亿元、市级0.31亿元、县级0.77亿元),整合其他涉农资金2.3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0.66亿元,清理回收存量资金0.02亿元,当涂对口帮扶资金0.15亿元。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认真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保证了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投入21.63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加强精准实施和精细管理,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有序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全县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补贴资金7.8亿元,涉及16大项、49小项,受益农户19.4万户。

(三)全力支持“双基”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对农村“双基”建设投入力度,统筹资金10亿元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出行难问题。统筹资金4.14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三清四拆”(清生产生活垃圾,清污染汪塘,清除乱堆乱放;拆破危建筑,拆圈舍,拆旱厕,拆违章搭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县财政每年投入0.38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垃圾保洁市场化运作,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常态化。投入1.5亿元用于全县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及湿地植树造林,提高了全县绿化面积,美化了城乡环境。投入5.9亿元,继续做好开展土地增减挂工作,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乡村振兴步伐。

(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财政信息公开。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管理要求,科学编制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时向县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收回及动态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预算部门对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大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力度,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约束机制。坚持绩效导向,认真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和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拓展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加快公开速度,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全县所有预算部门按规定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五)抓好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截至目前,全县政府债务余额64.75亿元,债务限额72亿元,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按规定将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19年省安排我县政府债券27.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44亿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专项债券24.23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道路建设及环境治理等方面。按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隐性债务管理,稳妥处置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和评估,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积极通过PPP模式推进全县公益性事业建设,截止目前,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审核的项目4个,总投资38.57亿元。

(六)切实规范财政管理,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切实抓好财政系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党建、提效能、促工作,保证了财政各项重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全面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积极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全年共组织预算单位开展培训6次,保证了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伙食费、交通费等支出管理。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积极落实“小金库”防治工作公开承诺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专项检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常态化。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批采购业务301批次,完成预算采购资金9.44亿元,实际支付资金8.77亿元,节约资金0.67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为7%。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扎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工作,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高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门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跟踪问效,4个主办建议和3个主办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有效提升。

二、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9年全县财政收支完成情况。2019年1-11月,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6.67亿元,完成预算93.2%,增长10.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24亿元,为预算的94.1%,增长10.3%。

预计2019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8.11亿元,完成预算101.3%,增长1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05亿元,增长11.5%。

预计20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66.09亿元。具体为:地方财政收入12.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3.5亿元、上年结转0.3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亿元、省债券转贷收入3.44亿元、调入资金5亿元。

预计2019年全县财政支出完成62.8亿元,为预算的152.8%,增长11.4%,上解支出0.24亿元,债务置换还本支出2.4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结转下年0.51亿元,财政总支出66.09亿元,基本可实现全县财政收支平衡。

预计县本级完成财政收入13.72亿元,增长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38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3.5亿元、上年结转0.3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亿元、省债券转贷收入3.44亿元、调入资金5亿元,县本级财政总收入63.42亿元。

预计县本级完成财政支出55.08亿元,为预算的133.7%,增长3.4%,加:上解支出0.24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4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9亿元、补助乡镇支出4.66亿元,财政总支出63.42亿元。县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9年1-11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1.93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3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5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01亿元,专项转贷债券收入24.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2019年1-11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6.42亿元,同比增长51.6%。其中: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0.01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2.05亿元、债券支出24.2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0.05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0.08亿元。

预计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5.56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3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1亿元,上年结转0.36亿元,专项转贷债券收入24.23亿元,基金总收入60.3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4.02亿元,调出基金5亿元,结转下年1.34亿元,基金总支出60.36亿元,基金收支平衡。

(三)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预计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96亿元,增长17.8%,上年结余8.6亿元,基金总量为23.56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5亿元,增长48.7%,上解支出0.05亿元,支出总量为16.55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01亿元。

各位代表:上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科学施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依法监督、有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全县财政收入增速趋缓,县本级财政保障能力较弱,70%支出来源于上级转移支付,随着刚性支出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实现收支平衡异常艰巨;财政保障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支出结构仍存在固化现象,资金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预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完整、细化、规范等等。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努力改进提升。

三、2020年县级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财政服务。

2020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预算编制,减少预算调整,严格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坚持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发展、强化民生保障。坚持绩效导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0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0年县级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编制。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预算收入安排:按照不低于GDP增长幅度,2020年,全县财政收入预期20.1亿元,增长11%。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4亿元,上划中央收入6.7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增值税7.15亿元(中央收入2.93亿元);

企业所得税1.62亿元(中央收入1.22亿元);

个人所得税0.21亿元(中央收入0.15亿元);

车辆购置税1.1亿元(中央收入1.1亿元);

出口退税1.3亿元(中央收入1.3亿元);

土地增值税收入0.7亿元;

耕地占用税收入0.69亿元;

契税收入1.52亿元;

房产税、印花税等收入1.31亿元。

行政性收费收入1.69亿元;

罚没收入1亿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1亿元;

2020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46.03亿元。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亿元;

国防支出0.02亿元;

公共安全支出1.73亿元;

教育支出7.99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0.02亿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1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6.98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0.2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1.76亿元;

农林水支出5.72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1.13亿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2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3亿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9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1.25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04亿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6亿元;

预备费支出0.5亿元;

债务还本支出0.79亿元;

债务付息支出0.57亿元;

其他支出8.1亿元,主要是:民生工程配套资金2.77亿元、补发工资及一次性抚恤0.5亿元、预留2018年奖励工资3.6亿元,预留乡镇超收补助0.2亿元,其他项目资金0.52亿元,上年结转支出0.51亿元。

预计202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13.4亿元,加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02亿元、省预告知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5亿元、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亿元、调入资金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0.1亿元,预计上年结转0.51亿元,全县财政总收入46.03亿元。全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县本级预算安排:县本级地方财政收入10.5亿元。加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02亿元、省预告知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5亿元、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亿元、调入资金4亿元、预计上年结转0.51亿元,预计县本级财政总收入43.03亿元。预计县本级财政总支出43.03亿元。县本级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5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01亿元。

2020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8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4.2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0.5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0.01亿元,专项债券付息2.13亿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51亿元,上年结转1.3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6.8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6.85亿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属国有企业228家,正常运行78家,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按利润的20%上缴财政。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3亿元,预算支出0.13亿元,全部用于国有企业发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3亿元,加上年结余7.01亿元,收入总量为23.31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65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66亿元。

四、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0年,全县财政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一)着力财政预期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预期管理,依规平稳有序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增长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促进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

(二)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做细做实绩效评价、建后管养、群众参与等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民生工程效益。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着力补齐农村“双基”建设短板,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按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四个不减”的要求,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为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着力财政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四)着力加强财源建设,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和中央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安排部署,高效兑现涉企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夯实地方财源的增长基础。

(五)着力规范财政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深化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持续抓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格式,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透明度。

(六)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财政自身建设。依法依规按时向县人大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财政事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机制,完善预算联网监督机制,自觉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加强财政管理。广泛听取、积极采纳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改进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奋力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泗县的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名词解释

名 词 解 释

1.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即通常所说的“四本预算”。各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2.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6.转移支付: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它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7.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下达我省及省级财力安排的,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省下达县,由县政府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资金。

8.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9.专项资金:指中央财政补助及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10.地方政府债务:按照法律或合同约定需要地方政府偿还的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11.债务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12.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13.民生支出:安徽省规定,民生支出统计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的13大类支出的总计,具体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4.预备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1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6.“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是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级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接主体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1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19.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信息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内容包括政府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及其解释、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综合财务报告的目标主要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

20.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从经济性、效率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程序紧密结合的不断循环的综合管理过程。可以理解为绩效理念与预算管理过程的有机结合。其中,绩效目标是具体财政支出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应当尽量量化或者指标化,以便编制预算并考核效果。绩效管理过程就是绩效评价目标确定评价结果与预算过程有机融合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