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扶贫实施方案
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8〕5号)和《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20年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选派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保障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压实选派帮扶干部工作职责,不断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筑牢脱贫攻坚战斗堡垒,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等措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二、实施内容
扶贫工作队每年办公经费3万元,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三、资金筹措
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区),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单位将跟踪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实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党建引领扶贫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