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埇桥区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内容,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带头深入学习,通过召开党委会、职工大会专题学习,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涉及政务公开的业务股室及政务公开的经办同志自主学、反复学,准确理解掌握《条例》相关规定。同时,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对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牵头及责任股室(单位),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对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对照《条例》明确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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