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泗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晨光:解读《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一、制订背景及依据
制订背景:2020年12月底,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下达本通知。
制订依据: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批复》
二、制定意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局领导及相关股室会同扶贫局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批复》要求制订。
四、主要内容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5589万元。其中:分配到农业农村局用于村级产业项目2563万元;分配到交通局用于村组道路项目2187.09万元;分配到水利局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项目767.91万元;分配到人社局用于村级小工厂项目71万元。
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7-7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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