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泗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晨光:解读《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意见》(泗政办秘〔2021〕9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的租赁管理,立足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创新,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的租赁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市场化定价,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实施,实现国有资产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有力促进我县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方便公众更加客观,全面和深入了解《意见》,现将《意见》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针对以往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分散、资产运营效率差,实物与账面脱节,账实不清、账账不清等实际问题,为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处置,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县属国有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拟定了《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意见》
该意见进一步明确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运营方式,明晰经营性资产租赁的范围,优化经营性资产租赁流程、租金的管理及监管职责,提高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使用效率,夯实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实现国资监管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二、制定意义和整体考虑
(一)制定文件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产收益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市场化,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二)制定文件主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解决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管理多头,闲置率高,资产运营效益低,从而进一步激活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定价,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全面开展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清查核实。自2020年4月起,为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我县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统一集中监管的实施方案》(泗办发〔2020〕3号),为系统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国有经营性资产分布及使用现状,摸清我县国有经营性资产家底,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确定清查核实内容,明确清查核实时限,采取单位自查,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抽查相结合方式,对我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所属的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二是积极推动国有经营性资产的划转移交。在全面清查核实的前提下,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国有经营性资产划转移交方案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批。按照“壮大提高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承贷能力、行业关联、便于资产管理与后续发展”等三项原则,全县共纳入移交的经营性资产共计190处。建筑面积13520㎡,老综合办公楼12处,建筑面积12445.5㎡,营业性用房161处,建筑面积41619.86㎡;土地6处,使用面积344272.6㎡,涉及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全部签订资产移交责任书和移交清单。三是全面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规范运营。针对以往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混乱的现状,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并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工作流程,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径、新方法。对照省市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财政局起草了贯彻落实文件初稿, 并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在2021年1月15日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上,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几易其稿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立足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创新,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切实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的租赁管理,逐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的租赁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市场化定价,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实施,实现国有资产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有力促进我县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监管。对县属国有企业在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过程中,对随意处置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要坚决问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和资金流失等问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规范交易行为。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县属国有投资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意见》,凡是属于国有的经营性资产一律纳入监管范畴,理顺资产关系,实行阳光操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面进行市场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招租。
(三)提高运营效率。依托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运营实时动态监控,优化经营性国有资产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实现资产租赁与审核审批无缝对接。
六、保障举措
(一)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资产的评估、招标、租赁、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及准则实施,结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县属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投资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动态掌握经营性国有资产结构、数量、质量,做好资产盘点,完善资产卡片,摸清家底。
(二)实行绩效评价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评价制度,实行绩效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规范处置程序。实行严格的资产处置审批制度,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对需要处置的资产实行先评估后拍卖,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全部收缴进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专户,资产处置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四)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依托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监管,使资产管理更加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
七、创新举措
(一)推行标签化管理。资产标签是资产的“身份证”,包含了资产名称、资产类型、使用人、资产描述、承租情况等重要信息,在资产日常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确保每处资产都有据可查,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二)实现信息化全覆盖。目前我县上线资产管理新系统,进一步畅通资产管理流程,实现固定资产的实时、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质量。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盘活存量资产资源。严格按照意见的指导办法,强化国有资产统筹,尽量做到资产不闲置,不留拍,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以市场化手段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二)提升监管服务效能。不断优化监管措施,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提高国资国企运营效率。
(三)开展管理业务能力培训。组织举办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骨干业务培训班,走出去请进来,加强资产运营推介,打造一批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资产管理经理人队伍。
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7-7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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