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泗县财政局关于《泗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泗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解读
现就《<泗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泗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泗财绩〔2021〕14 号)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评价质量,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皖财绩〔2020〕1603号)、《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政发〔2020〕2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泗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泗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随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逐步深入,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出现一些突出问题,如有些绩效自评不实、得分虚高,部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方法不统一、质量不高等,故出台操作规程加以规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严格对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充分结合本县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对《<泗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泗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进行了多次修改。在2021年4月12日印发了《<泗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泗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组织方式、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指导。
五、《自评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自评操作规程》共5章13条,主要包括:总则、自评内容和方法、自评组织实施、自评结果应用与公开、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旨在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要求实现全面覆盖。
第二章,自评内容和方法。单位自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单位自评的一级指标权重进行了统一设置,并对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三章,自评组织实施。规范县级预算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部署绩效自评、实施绩效自评、审核汇总自评结果、报送自评结果等。
第四章,自评结果应用与公开。明确县级预算部门应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自评结果编入本部门决算,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附则。
六、《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共7章32条,主要包括:总则、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完成报告、结果应用、档案归集、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主要包括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成立评价工作组、开展评前调研、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方法、确定现场和非现场评价范围、确定评价资料清单、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织评价工作方案审核论证等工作步骤。财政评价对象应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重点安排的项目,以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部门评价对象应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择一般性项目。原则上应以 5 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第三章,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现场资料收集与核查、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编制评价工作底稿、形成评价初步结论、与被评价部门(单位)交换意见等工作步骤。
第四章,完成报告。主要包括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审核论证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并提交评价报告等工作步骤。
第五章,结果应用。主要包括评价结果反馈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报告与公开、移交与问责等工作。
第六章,档案归集。明确绩效评价需要归档资料以及保管期限等。
第七章,附则。
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7-7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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