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商务部关于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流通发〔2013〕337号)、《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令第250号)、《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指引工作》(皖金函〔2014〕351号)、《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抽查计划
2021年12月20日前,对全县典当、担保等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实施机构与人员
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实施。
三、抽查范围
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或核准,注册地在我县辖区内的典当、担保等地方金融机构。
四、抽查工作重点
1.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吸收存款行为,是否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是否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2.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发放贷款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先期排查、制定方案。我局监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进行先期排查,摸底调研,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在先期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两类机构“双随机抽查”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开展抽查、建立台账。就我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按确定的比例开展现场检查,对抽查的机构按照抽查工作重点逐项检查,按照公司建立工作台账。抽查工作结束后形成现场检查报告,指出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现场检查报告印发各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同时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深入整改、建章立制。各地对照现场检查报告中的整改意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边整改边自查,不断完善自身经营管理。我局对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以及本行业年度工作目标,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细化措施,逐条跟踪落实,确保整改落在实处。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
(四)接受社会监督。由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活动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