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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泗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晨光:《泗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1-08-16 10:1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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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背景: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2021-2023年,我县延续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 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 号),继续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

依据:(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 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 号)

(三)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操作规程》的通知(皖财农〔2019〕734号);

(四)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五)《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皖财农〔2021〕449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持续深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相关县直单位按照中央、省延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政策要求、及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编制年度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五、主要内容

按照《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皖财农〔2021〕449号)要求,落实“四个不摘”,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21年,我县计划(已)整合资金规模是46846万元,集中用于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就业、教育、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县长为组长、涉农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及十大脱贫工程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二)加强规划衔接。乡村振兴及各主管部门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三)加强绩效评价。扎实做好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强化成果运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监委、审计、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引导脱贫人口主动参与项目监督,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七、创新举措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坚决贯彻中央、省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要求,2021-2023年,持续推进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如对本解读有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7-70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