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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泗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表时间:2022-02-28 09:4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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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1〕710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19〕1142 号)、《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教〔2022〕23 号)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范管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使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有效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总体要求,遵循补助经费“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管理原则,结合《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四部分十五条。

第一部分为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阐述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以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原则。

第二部分为第四条至第五条,明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支持范围、资金用途,以及分配方式和资金申报要求。

第三部分为第六条至第十四条,明确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关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职责,严肃财经纪律。

 第四部分为第十五条,确定管理办法解释主体及施行时间等。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财政局、教体局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教〔2022〕23号)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和教育局经过多次讨论和研判,经过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泗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这一文件

五、工作目标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思想指导,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以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发放及时高效。

六、重要举措

(一)由县财政局、教体局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区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审核申报、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二)严格做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贯彻《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教〔2022〕23号)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和预算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政策咨询科室:泗县财政局办公室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70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