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防范非法集资|岁末年初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新春佳节是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时期,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频发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根据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的工作要求,温馨提示您和您的家人,要警惕不法分子打着各种金融创新的旗号,例如“元宇宙”、“股权投资”、“投资养老”、“投资理财”、“私募基金”等名目进行的非法集资,主动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法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政府官员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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