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质量,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3〕82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问题。各单位要坚持全面覆盖、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财务账、资产账、资产卡片信息、资产报告及资产实物情况等,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梳理摸清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
(一)基础信息管理方面:(1)单位部门标识代码、隶属关系、机构行业类型、在职人员工资使用科目等基础信息是否精准;(2)机构、人员、公务用车编制等信息是否准确;(3)房屋的位置、用途(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状态(在用、出租、出借、闲置、待处置等)、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权属性质、权属证明、权属证号、权属人等信息是否完善;(4)土地使用权的位置、状态(在用、出租、出借、闲置、待处置等)、权属性质、权属证明、权属证号、权属人等信息是否完备;(5)车辆的用途(机要通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状态(在用、闲置、待处置)、车牌号、排气量、分类(非机动车辆错误登记)等信息是否完备准确;(6)3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是否标识共享共用;(7)是否存在临时机构、非独立编制机构、非独立核算机构、虚拟机构等单独填报资产报告等情况.
(二)会计核算方面:(1)权益法调整、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存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使用是否规范;(2)资产分类是否正确(如是否将设备类资产、构筑物等录入房屋,是否将无形资产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3)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以名义价值1元入账或1平方米入账;(4)对外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成本法、权益法的选择)、分类是否规范(如债券投资错误列入长期股权投资等);(5)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是否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6)是否存在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未计入财务账、未登记资产卡片或错误计入固定资产;(7)是否存在会计核算不统一、基建账等专项账未并入单位会计“大账”等情况.
(三)资产与财务等衔接方面:(1)资产账与财务账主体是否统一(如几个单位合并进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各自独立;几个单位各自独立会计核算、但资产合并管理等);(2)资产报告与财务、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等编制主体是否一致;(3)资产(报告、月报等)财务、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等同口径数据信息等是否衔接等.
(四)资产日常管理方面:(1)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资产使用、处置等方式是否规范(如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报废);(3)资产收入管理是否规范等(如是否将其他收入缴入资产处置收入科目等,取得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后是否及时缴入非税账户);(4)是否存在资产账实不符,包括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资产未处理,盘亏的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损失等未及时核销等;(5)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管理维护职责及数量等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及时准确登记财务账、资产账.
(五)其他。
二、有序清理规范
各单位要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吃准吃透资产、财务等相关政策规定,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切实抓好问题解决,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一)抓紧解决问题。要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相关制度,采取针对性措施,立行立改推动问题清理到位,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以问题清理为契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资产定期盘点要求,每年至少盘点一次,规范资产核算入账、登记管理、权属管理等,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等事项,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做到“一物一卡”、信息准确完整,常态长效推进资产规范管理,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加强监督协调。要构建资产、财务等部门有机融合的综合管理模式,紧密衔接资产、财务等业务流程,再规范实物管理,实现资产与会计核算数据的衔接一致。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等,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质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资产、财务等业务人员围绕上述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改进措施落细落地,确保2023年10月7日前相关问题见底清零,推动资产管理规范有序,经得起审计等各方面监督检查。
(二)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将问题清理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同时,要建立资产管理日常监管台账,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动态监测,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不反弹。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10月份将关闭预算一体化平台中资产系统里面的“单位基本信息”修改权限,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关闭前的这段时间抓紧修改完善单位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四)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10月7日开始,县财政局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进行抽查,重点关注梳理问题为零等情况,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附件:资产管理基础问题筛查提示
泗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
为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质量,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3〕82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问题。各单位要坚持全面覆盖、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财务账、资产账、资产卡片信息、资产报告及资产实物情况等,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梳理摸清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
(一)基础信息管理方面:(1)单位部门标识代码、隶属关系、机构行业类型、在职人员工资使用科目等基础信息是否精准;(2)机构、人员、公务用车编制等信息是否准确;(3)房屋的位置、用途(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状态(在用、出租、出借、闲置、待处置等)、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权属性质、权属证明、权属证号、权属人等信息是否完善;(4)土地使用权的位置、状态(在用、出租、出借、闲置、待处置等)、权属性质、权属证明、权属证号、权属人等信息是否完备;(5)车辆的用途(机要通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状态(在用、闲置、待处置)、车牌号、排气量、分类(非机动车辆错误登记)等信息是否完备准确;(6)3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是否标识共享共用;(7)是否存在临时机构、非独立编制机构、非独立核算机构、虚拟机构等单独填报资产报告等情况.
(二)会计核算方面:(1)权益法调整、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存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使用是否规范;(2)资产分类是否正确(如是否将设备类资产、构筑物等录入房屋,是否将无形资产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3)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以名义价值1元入账或1平方米入账;(4)对外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成本法、权益法的选择)、分类是否规范(如债券投资错误列入长期股权投资等);(5)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是否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6)是否存在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未计入财务账、未登记资产卡片或错误计入固定资产;(7)是否存在会计核算不统一、基建账等专项账未并入单位会计“大账”等情况.
(三)资产与财务等衔接方面:(1)资产账与财务账主体是否统一(如几个单位合并进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各自独立;几个单位各自独立会计核算、但资产合并管理等);(2)资产报告与财务、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等编制主体是否一致;(3)资产(报告、月报等)财务、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等同口径数据信息等是否衔接等.
(四)资产日常管理方面:(1)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资产使用、处置等方式是否规范(如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报废);(3)资产收入管理是否规范等(如是否将其他收入缴入资产处置收入科目等,取得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后是否及时缴入非税账户);(4)是否存在资产账实不符,包括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资产未处理,盘亏的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损失等未及时核销等;(5)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管理维护职责及数量等是否清晰准确,是否及时准确登记财务账、资产账.
(五)其他。
二、有序清理规范
各单位要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吃准吃透资产、财务等相关政策规定,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切实抓好问题解决,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一)抓紧解决问题。要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相关制度,采取针对性措施,立行立改推动问题清理到位,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以问题清理为契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资产定期盘点要求,每年至少盘点一次,规范资产核算入账、登记管理、权属管理等,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等事项,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做到“一物一卡”、信息准确完整,常态长效推进资产规范管理,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加强监督协调。要构建资产、财务等部门有机融合的综合管理模式,紧密衔接资产、财务等业务流程,再规范实物管理,实现资产与会计核算数据的衔接一致。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等,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质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资产、财务等业务人员围绕上述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改进措施落细落地,确保2023年10月7日前相关问题见底清零,推动资产管理规范有序,经得起审计等各方面监督检查。
(二)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将问题清理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同时,要建立资产管理日常监管台账,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动态监测,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不反弹。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10月份将关闭预算一体化平台中资产系统里面的“单位基本信息”修改权限,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关闭前的这段时间抓紧修改完善单位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四)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10月7日开始,县财政局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进行抽查,重点关注梳理问题为零等情况,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附件:资产管理基础问题筛查提示
泗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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