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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23年度融资担保机构等三类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2023-06-15 10:2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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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融资担保机构等三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519日组织人员对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融资担保机构

1.机构管理情况泗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由县政府出资设立,目前注册资本为27486万元,其中泗县人民政府出资19486万元,占比70.9%;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出资5800万元,占比21.1%;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2200万元,占出资比例8%。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3月。

2.公司治理情况。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管人员均无变动,任职资格合法合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均已得到县政府审批,经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个人信用良好。在公安户籍系统查询,均无违法犯罪记录。并按监管办法要求报市金融办备案。

公司内设机构有担保业务部、财务部、风控部、综合部、助贷业务部,机构健全,同时建立和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编制成册,各部门职责上墙。

3.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所从事的均为贷款担保,无非法吸储等监管办法规定禁止的经营行为和业务。2023年上半年新增担保业务13.93亿元,均为“4321”比例再担保业务办理助贷资金4.38亿元,为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2023年公司单笔单户贷款担保,未超出监管办法规定的净资产的10%,符合要求。公司2014年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向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参股3000万元,投资比例在监管办法规定的20%以内,符合监管办法规定。公司股东为泗县人民政府、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提供贷款担保问题,无关联交易、未开展P2P业务。

4.风险防控情况。公司担保业务审批流程:企业咨询和申请,担保业务部初查和审核资料,A\B角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风控部门评估风险,公司预审会初评,最后提交评审会评审。评审会通过项目报总经理审批;核准项目有业务部门向银行出具担保函并向受保企业收取担保费,编制各项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后通知放款。未见干扰公司运营和风控部门设置与运营因素。

5.资金运用于管理情况。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基本与监管部门分月核查情况一致;公司注册资本全额到位,无抽逃资本金情况、无与个人账户交易情况、无与融资担保业务无关资金往来情况、未存在固定资产和银行存单等流动资产用于与担保无关的抵质押情况。公司未向客户收取保证金。

6.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公司账册完整,无账外账,未发生借用股东、员工账户进出公司资金,担保费的收取由客户直接汇至或现金存入指定开户行;银行对账单每月末由出纳人员向银行索取,余额与账面一致。未到期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依法依规提取。财务和业务档案管理基本规范,由专人管理、档案存入专用档案柜和档案管理室。

二、典当行

1.总体情况。东方摩根典当行注册资本1200万元,从业人数6人,资产总额1248.8万元,典当总额500万元(包括续当),收入20.46万元,净利润0.89万元。

2.合规风险检查。公司严格执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超费率经营(动产质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典当当金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

无超比例放贷(同一法人或自然人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0%,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10%。)

无超范围经营。

无漏报报表,每月准时申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报表。

无同行业拆借,无非法集资,无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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