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工作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一、抽查原则
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按照随机抽取原则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二、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按照不低于行政事业单位5%比例的数量抽取,抽取不少于3家行政事业单位。
三、抽查频次
按财政年度实施,原则上每年1次。
四、抽查主体、对象
泗县财政局是监督检查工作的抽查主体。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为会计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对象。
五、抽查程序和方法
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在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财政会计监督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并指定检查组组长。检查组应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检查组组长由监督股工作人员担任。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随机选中的检查人员如有按规定需回避情形,应予以回避,所需检查人员重新随机抽取。
六、检查内容
对抽查对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等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建立公示制度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按规定及时公开财政会计信息质量工作随机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检查人员、抽查方法、抽查结果,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泗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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