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级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阅读人次:  
【字体: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管理工作流程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5-08-15 09:1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字体:
    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发挥事前绩效管理的“关口”作用,泗县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以下是对该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5〕43号)、《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发〔2020〕3号)、《宿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宿财绩〔2020〕116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宿州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绩〔2020〕118号)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泗县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财绩〔2020〕53号)等文件要求,为落实上级政策,规范本县事前绩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事前绩效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申报内容、审核流程等,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加强源头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泗县财政局充分研究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于2025年8月5日广泛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及局内各股室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印发,以确保通知内容符合本县预算管理实际需求,具有可操作性。 
    四、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事前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实现事前绩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事前绩效管理的预算约束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五、主要任务 
    1. 明确责任分工: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部门(单位)承担主体责任,部门(单位)内部业务股室负责编制绩效目标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务机构承担牵头审核责任,财政局对部门提交结果进行审核把关。 2. 规范申报内容:年初预算和年中追加时,部门(单位)按规定申报,重大项目和政策需附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 。 3. 明确审核流程: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县财政局对口支出股室初审,评审中心、预算股依次审核,通过后履行预算报批程序,且线上线下绩效目标需一致。 4. 严格调整程序:绩效目标原则上不调整,特殊情况需按流程书面申请,审批通过方可调整 。 5. 强化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决策程序,与相关审查审批融合,将绩效目标管理嵌入预算编制,加强审核。 
    六、创新举措 
    采取“先线下、后线上”的审核方式,确保绩效目标和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的严谨性,同时要求同一项目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绩效目标时与线下审核通过的完全一致,实现线上线下管理的有效衔接,强化预算约束。 
    七、落实措施 
    通过明确各部门(单位)及财政局内部各股室职责,规范申报、审核、调整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加强源头管理和审核把关,对未按规定进行事前绩效管理的预算申请不予受理,以此保障通知的有效落实。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评审中心 咨询电话:0557-7025169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关于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管理工作流程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