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百姓热线”(3.18)
今天是3月18日,星期六,今天上线单位是: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线嘉宾是:人社局副局长骆鸿雁、农保中心主任娄贤超、社保局副局长艾召敏、就业股股长曹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朱健。
在今天早间的《百姓热线》节目中,泗县人社局共接听13个热线,其中现场回复了13个热线。
1、手机尾号6335的听众朋友反映:自己是洋湖农场的一名临时工,现年已经58岁了,问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吗?
县人社局的答复是:可以参加。按照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临时工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手机尾号7615、3143和3132的听众朋友咨询:残疾人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县人社局答复: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泗政发[2015]24号)规定: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由县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个人不需要缴费。如果个人也缴费了,就增加一个缴费档次记入系统,即按200元缴费档次进行记账处理。
3、手机尾号6953和3121的听众朋友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和接续?
县人社局答复: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泗政发[2015]24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4、手机尾号3173的听众朋友反映:其为大杨乡政府退休人员,高龄补贴一直未予以办理。
县人社局答复:已与大杨乡组织部联系,大杨乡政府已将其相关材料报送到工资福利股,预计下个月能够发放高龄补贴。
5、手机尾号5844的听众朋友反映:自己是化肥厂一名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已经二十多年了,现在缴费压力大,问养老保险能不能不缴了?
县人社局的答复是: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规定,企业参保职工累计缴费满15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继续缴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如有特殊情况,也可暂停缴费,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6、手机尾号7343的听众朋友咨询:想要参加养老保险,但是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姓名不一样,怎么办?
县人社局的答复是:到所带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为同一人证明即可。
7、手机尾号7483的听众朋友反映:手中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但到农商行无法缴费怎么办?
县人社局答复:该户属于“久悬户”,就是长时间不使用存折造成存折功能被封存,需农商行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已告知当事人到当地社保所进行申请,由社保所汇总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报县农商行统一进行激活使用。
8、手机尾号6119的听众朋友反映:自己是一名下岗职工,按20%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问和在单位参保按28%比例缴费,到退休时领取待遇一样吗?
县人社局的答复是:一样。
9手机尾号9022和2551的听众朋友反映: 2012年缴费100元没有记账是怎么回事?
县人社局答复:经查询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网,该听众是山头镇钓台村和张店村人士。反映2012年各缴费100元给当时的村干部,现村干部已离任,且不承认收取该听众养老保险费,反映人手中也没有收费凭据。县城乡居保中心已安排山头社保所与钓台村和张店村进行对账,核实各村缴费金额与缴费人员,如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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