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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风险防范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5-11 15:4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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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人社所、局有关股室(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风险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密电〔2020〕2号)部署,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确保我县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就强化风险防范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专班。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建立全县强化风险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专班,下设保居民就业综合组、农民工集中回流应对工作组、规模性裁员应对处置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组、网上舆情应对组等专项小组,各小组要各尽其责、协同推进,切实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做好保居民就业相关工作。工作专班具体组成见附件1。

二、制定工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保居民就业“1+N”工作预案(1个总预案和多个专项预案)。总预案由局就业股牵头起草。专项预案由相关职能股室单位起草,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举措和步骤、工作要求、相关保障等。规模裁员应对预案由仲裁股起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预案由就业人才中心起草,农民工集中回流帮扶预案由农民工工作股起草,失业人员帮扶预案由就业就业人才中心起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由劳动监察大队起草。    

三、建立五项制度。一是建立保居民就业包保制度。由局领导牵头、专班股室单位参与,对全县保居民就业工作实施包保督导。具体方案见附件2。二是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县人社局实行24小时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值班值守制度,值班电话为7022307。三是建立大规模裁员报告制度。对企业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50人以上的,各乡镇要及时向县劳动仲裁股报告。企业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达100人以上,由劳动仲裁股按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求,及时向市关系处报告。四是建立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对因规模裁员和下岗失业引发群体性事件,各乡镇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劳动监察大队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由劳动监察大队同步报告市局。五是建立保居民就业工作会商制度。根据就业形势变化,由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数育,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退役军人、财政、商务、统计、工会等部门召开就业形势研判会议。

四、强化重点关注。各乡镇和相关股室要切实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区,加强风险排查力度和强度,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重点关注企业清单、重点群体实名制清单、重点乡镇清单等“四单”(附件3),并要积极落实相关服务政策,切实稳定就业,有效防止规模性裁员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四单”于每周五根据工作职能进行归口上报。

 

 

附件:1.泗县强化风险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专班;

2.泗县保居民就业暨“人社干部进企业”包保制度实施方案;

3.四单。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泗县强化风险应对做好保居民就业

工作专班

专班总负责人:赵亮 

保居民就业综合组:

组长:邓虎  

成员:就业股、办公室、就业人才中心

农民工回流应对组:

组长:刘虎

成员:农民工股、职建股、监察大队

规模裁员应对组:

组长:吴韬

成员:仲裁股、仲裁院

群体事件应对组:

组长:刘虎

成员:农民工股、监察大队

网上舆情处置组:

组长:沈超

成员:办公室、法规科、就业科

 

附件2

泗县保居民就业暨“人社干部进企业”

包保制度实施方案

 

为抓实抓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确保“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村),促进就业”(筒称“四进一促”)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市局部署建立由局领导牵头、专班科室单位参与的保居民就业暨“人社干部进企业”包保制度。

一、工作职责

通过调研服务、“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各乡镇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抓实抓细“四进一促”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协调解决“人社干部进企业”活动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包保分组

第一组:泗城镇、开发区

组长:赵亮

责任科室(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第二组:草庙镇、墩集镇、大路口乡

组长:骆鸿雁

责任科室(单位):工资股、社保股、社保中心

第三组:黑塔镇、刘圩镇、山头镇

组长:吴韬

责任科室(单位):仲裁股、仲裁院

第四组:屏山镇、大杨乡、黄圩镇

组长:邓虎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就业股、就业人才中心

第五组:丁湖镇、草沟镇、长沟镇

组长:刘虎

责任科室(单位):农民工股、法规科、监察大队

第六组:大庄镇、瓦坊乡

组长:沈超

责任科室(单位):职建股、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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