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征集】泗县人社局关于征集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的公告(征集时间:2021年1月22日-2021年7月30日)
为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成长发展,为建设美好泗县提供强有力人力资源支撑。 根据《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宿州市《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宿人社秘[2017]54号)、《关于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宿人社秘【2019】1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征集泗县2021年就业见习基地及青年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程序
有意愿的各企事业单位,需如实填报相关材料:
1、 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向泗县人社局申请认定见习基地。
(三)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青年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必须按月公对私通过银行发放生活补助,单位必须保存好银行流水或发放凭证,以便申报财政补贴时提供)、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必须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同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保存好凭证,以便申报财政补贴时提供)等;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购买社会保险。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四)认定授牌
对经审核认定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并予以授牌。见习基地有效期3年,3年期满审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五)申报见习岗位
经审核认定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上报见习岗位和人数,适时参加县就业人才中心举办的青年就业见习对接会。
已获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见习基地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申报2020年见习岗位。尚未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可同时申报认定见习基地及申报2020年见习岗位。见习岗位经核准后,将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六)申报时间
2022年全年。
二、青年见习人员申请
(一)见习人员申请条件
1、无户籍限制。
2、有就业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3、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限是12个月。
4、见习人员不能有企业社保、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工商登记记录。
(二)见习人员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青年持毕业证、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对通过审核者推荐用人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三)申请时间
2022年全年。
三、双向选择、洽谈对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建立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和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报名信息的供需信息库,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帮助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实现见习对接。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四、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根据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①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②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③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人员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人员人数按照文件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见习补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同级财政部门按季度拨付到各就业见习基地。
五、其他
意向单位可将上述材料盖章送至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9室,电子版传送到sxjyrc@163.com邮箱。(所需表格材料可在安徽公共招聘网--青年见习平台里下载,也可至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9室申领)
电话:0557-7015128
邮箱:sxrsj@163.com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朝阳路与桃园路交叉口
邮编:2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