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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1-09-01 09:5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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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9月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机构改革机关方案]的通知》(宿办秘【2019】5号)和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泗发〔2019〕2号)精神,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范性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规范性意见和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性意见。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规范性意见。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泗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上级表彰奖励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管理意见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育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落实。

2、与县科技部门的有关分工。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工作许可由县科技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落实,其他外国人员(除A、B类以外的外国人)的工作许可由县人社局组织落实。

第四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调机关股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综合性、重要文件起草及相关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管理、信访和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督股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依法行政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工作。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和规划,指导有关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承担县实施共享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有关实施办法,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全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泗就业管理有关政策办法,承办外国人(不含专家)来泗就业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失业保险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失业人员登记、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失业管理制度和失业保险金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办法;负责对全县就业服务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职业能力建设股

组织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拟定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范性意见和规划;指导技工学校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泗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规范性意见。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人才事项的有关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改革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等事宜;负责组织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划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的规范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协调劳动关系有关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监督检查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八)工资福利股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福利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九)养老保险股(农村社会保险股)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落实企事业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承担参保人员(不含公务员)退休审批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发展规范性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金审批;负责承办其它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十)工伤保险股

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落实职工工伤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配合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评估确定办法

 (十一) 劳动监察与农民工工作股

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管理意见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办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要求统一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十三)表彰奖励办公室

贯彻实施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办法,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全县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市、县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3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

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5

泗县人事考试中心

6

泗县技工学校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808.89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808.8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095万元,下降35.65%,主要原因:一是省就业专项资金减少;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0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1.8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280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04万元,占19.23%;项目支出10341.58万元,占80.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808.8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808.8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少7095万元,下降35.65%,主要原因:一是省就业专项资金减少;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2.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9.2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07.98万元,下降18.36%。主要原因是省就业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04.62万元,占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164.54万元,占94.36%;卫生健康支出(类)65.29万元,占0.86%;农林水支出支出(类)258万元,占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1.72万元,支出决算为759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省就业专项资金增加;二是调资补发。其中:基本支出2462.04万元,占32.43%;项目支出5130.41万元,占67.57%。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4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技能培训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9.91万元,支出决算为73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三个月)一次性工作奖励发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7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三个月)一次性工作奖励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80.5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三个月)一次性工作奖励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2.09万元,支出决算为70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三个月)一次性工作奖励发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就业专项资金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批财力增加用于转业干部安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批财力增加用于转业干部安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批财力增加未参保企业和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市专项资金和县批财力增加七老”人员生活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批财力增加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批财力增加用于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77万元,支出决算为5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就业扶贫专项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5.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0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211.17万元,本年支出5211.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34.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批专项资金增加用于一、八、十、十一等批次湿地补助,年初未列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7.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批专项资金增加用于一、八、十、十一等批次湿地补助,年初未列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03万元,比2019年减少56.64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涉及资金21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

本部门共组织对劳动人事仲裁及监察经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5万元。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自主方式实施。从评价情况看:劳动人事仲裁及监察经费项目主要是在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管理平台、日常巡查监察等相关工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为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项目用于单位完成年度参续保任务目标,按时发放养老金,保证机构及全县16个乡镇城乡居民养老工作正常运转;贷款贴息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资金制度执行,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部份已完成。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宿州市泗县财政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劳动人事仲裁及监察经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劳动人事仲裁及监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1、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和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率。2、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3、完成年度参续保任务目标,按时发放养老金,保证机构及全县16个乡镇城乡居民养老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宣传居保政策。4、2020年度,县财政预算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规范落实和完成贴息支出150万元的扶持资金

我部门2020年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部门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着“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简明有效、易于操作”的工作原则,认真研究分别制定了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及目的、评价依据、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程序、评价范围、评价指标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制度及内控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率。

3、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维权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支付。

4、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保障其养老保险待遇。

5、努力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让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项目充分发挥作用,使参续保任务完成,机构及乡镇城乡居民养老工作正常运作。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经办能力、服务水平

7、健全项目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央、省级各部门有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完整、合法、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申报审核、批准执行、监督检查、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多方面进行规范,从制度上保证国家政策有效落实。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动人事仲裁及监察经费

主管部门

泗县人社局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0

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10

10

1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格局,实现欠薪人数、欠薪案件逐年下降,欠薪立案案件<26件,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6%以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格局,实现欠薪人数、欠薪案件逐年下降,欠薪立案案件<26件,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6%以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劳动人事仲裁调解率

60%

60%

10

10

 

指标2:欠薪人数、欠薪案件逐年下降

欠薪人数、案件逐年下降

欠薪人数、案件逐年下降

10

10

 

质量指标

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格局。

工程建设项目开设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基本达到100%。

工程建设项目开设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基本达到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按预定进度完成

1年

1年

10

10

 

成本指标

按预定成本完成

10万元

10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长期

长期

15

15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6%以上

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6%以上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

主管部门

泗县人社局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5

35

35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35

35

35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岗40人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社保

35万元

35万元

10

10

 

质量指标

及时足额缴纳社保

良好以上

良好以上

10

10

 

时效指标

2021年全年及时足额缴纳社保

良好以上

良好以上

15

15

 

成本指标

≦35万元

专款专用良好以上

专款专用良好以上

15

1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15

15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项目的吸引力及满意度

良好以上

良好以上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2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

20

2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宣传居保政策。

1.完成年度参续保任务目标;

2.按时发放养老金;

3.保证机构及全县16个乡镇城乡居民养老工作正常运转。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城乡居民参保57.4万人,领取养老金14.6万人,2.失地农民养老金发放0.35万人3.七老人员生活补助发放0.78万人

20万元

20万元

20

20

 

质量指标

完成年度参续保任务目标,按时发放养老金,其他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良好以上

良好以上

10

10

 

时效指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10

10

 

成本指标

≤20万元

专款专用,良好以上

专款专用,良好以上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减轻城乡居民的养老负担

良好以上

良好以上

15

15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化解养老后顾之忧,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覆盖面

良好以上

良好以上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及城乡养老工作满意度≥95%

 

 

 

9.5

 

总分

100

9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

主管部门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

150

15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0

150

15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指标1:完成市、县两级考核指标任务; 指标2:为创业群体提供资金支持;                           指标3:以创业带动就业,保障民生。

促进创业,解决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县级配套根据创业担保贷款的年均增长速度和贴息比例预算

150万元

150万元

10

10

 

质量指标

按照政策要求,规范放贷管理

良好及以上

良好及以上

10

10

 

材料完整合规,杜绝不良贷款

良好及以上

良好及以上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5

5

 

指标2:创业担保贷款放款及时性

30日内

30日内

5

5

 

……

 

 

 

 

 

成本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

专款专用、优化支出

专款专用、优化支出

10

10

 

……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为大众创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保障就业

保障就业

10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充分调动创业者积极性,扩大受益覆盖面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0

10

 

……

 

 

 

 

 

……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群体满意度≥95%

≥90%

≥90%

10

10

 

……

 

 

 

 

 

……

 

 

 

 

 

总分

100

100

 

2020年度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绩〔2020〕103号)、《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泗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泗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泗财绩〔2021〕14号)等文件规定和市县财政局要求,遵循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自主方式实施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于2020年12月底前已完成“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资金的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用于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确保按时完成自评任务,规范评价工作行为,我单位根据泗县财政局的总体要求,本着“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简明有效、易于操作”的工作原则,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投入、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等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通过对项目实施前、中、后等全方位进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本次评价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主要通过对每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全程服务和管理,对其服务状态进行实时跟踪。每年进行走访考核,了解在基层服务及生活的情况,做好管理服务、考核安置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能力,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三、自评结果概述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分。具体见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表

产出指标

(60分)

效益指标

(30分)

满意度

(10分)

总分

(10分)

60

30

10

100

(一)产出(满分60分,实得60分)

1、产出指标(满分60分,实得60分)

1)数量指标(满分15分,实得15分)

2020年12月底前已完成“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资金的拨付。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质量指标(满分15分,实得15分)

目标:及时足额缴纳社保。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3)时效指标(满分15分,实得15分)

目标:2020年全年及时足额缴纳社保。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4)成本指标(满分15分,实得15分)

目标:≤35万元。实际效果:实际拨付发放35万元。节约了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社会效益指标主要是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实际实施效果显著,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即提高项目的吸引力及满意度。实际实施效果显著,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实得10分)

1)满意率(满分10分,实得10分)

对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对其中10名工作人员的抽查得知,被调查者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均满意。100%-80%(含)得8分,100%得10分,99%-80%(含)得8分,80%-60%(含)得6分,其他不得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四、评价建议

应努力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保障其生活待遇。更好地促进“三支一扶”在农村基层发挥作用,激发“三支一扶”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和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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