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坚持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人才强县战略,泗县人社局正会同县委组织部,拟出台《泗县招才引智若干规定(试行)》文件,进一步促进全县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
一、人才层次
坚持品德、学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突出人才在本县的业绩和贡献,根据企事业单位人才贡献的情况不同,将两院院士、高级技师、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人才划分为A、B、C、D,4个层次。
二、招才引智支持政策
根据不同层次的人才引进,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主要有:
1.围绕我县“四化同步”集聚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推动产才融合发展,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给予补贴支持。
2.对企业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咨询、挂职兼职、周末工程师等方式柔性引智,给予引才单位资助。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建站资助。对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3年。对出站留县工作的博士后可继续享受我县人才政策补助。
3.在我县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50%(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分3年兑现。对在县域内新落户的企业(不含驻泗央企、省企、市属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泗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3年内按每人每年1万元、0.8万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
4.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来泗企业就业1年以上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个人全额补贴,补贴期1年;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给予最高30万元创业贷款支持。
5.技工学校、环保工程学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当年留县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6.优先为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7.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要求,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四唯”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参加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三、进展情况
文件已经县政府数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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