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人社所、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32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1.时间安排。2022年4月7日至5月15日。
2.检查对象。聚焦超时加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突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3.检查内容。企业制定工时、休息休假内部规章制度情况;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企业安排加班情况及依法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情况;企业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情况;企业支付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情况。
4.检查要求。对被检查企业遵守工时、休息休假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依法予以公布或向社会公开,形成有力震慑。
(二)加强普法宣传
结合本地企业劳动用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重点企业和工业(产业)园区,运用好传统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普及工时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督促企业强化劳动法治观念,引导劳动者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形成和扩大社会共识。建立与宣传主管部门定期通报情况和会商机制,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协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发出主流声音,有效传播正能量,表明监管部门依法维护职工身心健康权益的坚定态度和决心,确保相关维权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畅通维权渠道
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全面接收并依法处置工时、休息休假权益等方面的举报投诉。设立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各镇(开发区)服务大厅人社所现场举报投诉窗口、7022573维权电话、短信宣传、ldjc2573@163.com投诉信箱等传统渠道和互联网根治欠薪线索平台的举报投诉新渠道,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努力做到把问题化解在小,解决在早,防止发酵蔓延。持续深化窗口行风作风建设,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咨询,认真接办举报投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必须依法查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不同类型企业随机开展调查,监察、仲裁部门对经调查确属劳动争议的工时和休息休假问题,要做好法规政策解释,引导职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司法渠道解决诉求。
(四)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
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职能作用,将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重要内容,推动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工时制度规定。督促平台企业组建工会,鼓励劳动者入会,推动工会与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协商制定行业工时标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企业负责人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培训,加大宣讲引导工作力度,增强企业知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主动性。适时开展查处超时加班、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培训,提升查办案件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
(五)做好舆情处置
对涉及工时、休息休假舆情,特别是形成一定传播量的重大舆情,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登记、评估,并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报告。制定并落实好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发生相关重大舆情,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响应,及时核实处置,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处置。建立与网信、公安、宣传部门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对恶意炒作甚至涉及虚假舆情的,要商请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必要管控措施,约谈相关媒体或责任人,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舆情调查核实过程中,要适时、适度、适当发声,表明监管态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报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防止媒体和社会舆论误读误判。
(六)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构建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工作体系和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牵头协调作用,主动会商人民法院、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工会、企联、工商联等部门、群团和行业组织,推动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主管部门监管、三方机制协调、行业协会监督、用人单位自律等多层次治理工作体系,推动各方面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形成促进职工权益保障和企业协同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突出问题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维护职工身心健康权益的工作机制,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调查检查,结合实际落实好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排查隐患,严惩违法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把握工作时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树牢风险意识,增强底线思维,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强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工作做实抓到位,更大力度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各镇(开发区)人社所将落实本通知情况及集中排查整治情况表于2022年5月16日前报送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 0557-7022573
电子邮箱:ldjc2573@163.com
附件: 1.集中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2.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和休息休假规定检查表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
附件1
集中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项目 |
检查企业 |
涉及劳动者 |
合计 |
问题类型 |
化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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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工时规定 |
未经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
未经协商安排加班 |
超过法定标准安排加班 |
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
未落实带薪年休假 |
调解/仲裁解决 |
责令改正 |
行政处理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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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人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万元 |
件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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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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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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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企业①及其关联企业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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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密集型企业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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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造企业④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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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企业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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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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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排查发现实行“996工时制”或其他类似违法工时制度 件。 |
注释:
①平台企业是指依托互联网开展网约车、送餐、快递物流、商贸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业。
②关联企业是指依托平台企业承接相关业务的关联性企业。
③技术密集型企业是指科技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企业(不含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等
④加工制造企业和服务企业不含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
⑤相关违法问题同时涉及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分别统计。
⑥主栏:1=2+3+4+5+6;宾栏:3≤4+5+67+8+9。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和休息休假规定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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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见备注、填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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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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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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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接受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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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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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情况 |
员工总数 人,(是、否)招用童工;(是、否)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是、否)建立职工名册; (是、否)依法制定工时、休息休假内部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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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
签订劳动合同 人,未签订劳动合同 人;(是、否)签订集体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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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
工资支付日为每月 日,(是、否)按时足额发放,(是、否)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 元/月; (是、否)向劳动者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其他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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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职工人数 人;职工每日工作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小时;(是、否)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是、否)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批准文号: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人数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数 ;(是、否)实行“996”工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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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情况 |
(是、否)存在加班情况,加班(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职工每日加班 小时,职工每月加班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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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 |
(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是、否)按规定标准支付未年休假工资报酬。 |
监察员: 负责接受检查人员(签名):
备注:单位类型①互联网(平台)企业;②关联企业;③技术密集型企业;④加工制造企业;⑤服务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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