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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文字解读

发表时间:2022-11-01 17:2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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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生态、洁净、整齐、美丽”为标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推动形成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合力。将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乡村人才工作进行统筹部署,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以更大力度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0 年 4月初起,开始起草工作。仔细梳理我省近年来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和政策,学习借鉴国家和兄弟省份有关政策和举措。先后学习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文件。经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研究,达成一致意见。5月30日,《关于开发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按程序签发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发就业岗位促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就业,根据皖人社发〔2020〕4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区人社局、扶贫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相关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五、主要任务

开发就业岗位促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六、创新举措

一是科学设岗。结合各村乡村振兴建设人员队伍不足  的实际,按照“统筹任务安排、统筹资金使用、统筹管理考核”的原则,合理开发岗位,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

二是因岗聘任。按照“公开、平等、兜底、救助”的原则,以“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户、边缘户、易地搬迁户劳动力为重点,安置有就业意愿、有履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上岗就业。

三是按需服务。对因期满、辞职等原因退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确保有序退岗。

七、保障措施

审批通过后乡镇应尽快与申请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协议,同时在镇、村进行录用名单公示,将劳务协议、镇村公示资料上报区人社局备案。

、政策解读人

政策解读联系人:杨泽宇

联系电话:0557-7018158

通讯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朝阳路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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