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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3-02-03 16:2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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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7.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8.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项目支出表

10.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3.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4.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5.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6.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的说明

7.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泗发〔2019〕2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范性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规范性意见和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性意见。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规范性意见。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泗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上级表彰奖励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管理意见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育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落实。

2、与县科技部门的有关分工。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工作许可由县科技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落实,其他外国人员(除A、B类以外的外国人)的工作许可由县人社局组织落实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6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泗县技工学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泗县人事考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再就业率100%完成目标任务。

(三)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四)落实就业援助、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

(五)积极实施就业政策,推动全民创业、加强职业培训、推进劳动力就近转移,完善县、乡、村三级就业。

(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七)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和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4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8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9

 

 

 

部门公开表10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11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602.91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二、关于 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460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02.9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4602.9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02.91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531.85万元,增长13.04%,增长原因:一是新增基础绩效奖和人员增加、二是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占0%,2022年预算相比一致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4602.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31.85万元,增长13.04%,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基础绩效奖和人员增加、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1892.91万元,占41.1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710.00万元,占58.88%,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行政运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等支出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602.9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0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02.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教育支出104.17万元,占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6.50万元,占95.73%;卫生健康支出92.24万元,占2.01%。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02.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31.85万元,增长(下降)13.04%,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基础绩效奖和人员增加;二是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04.17万元,占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6.50万元,占95.73%;卫生健康支出92.24万元,占2.01%。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 2023年预算104.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61万元,增长54.19%,增长原因主要是恢复全日制招生初期,学生数量增加,教职工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366.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02万元,下降3.96%,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3年预算68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0.02万元,增长33.21%,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基础绩效奖和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262.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2.32万元,增长45.76%,增长原因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法人补助支出预算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3年预算403.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20.99万元,下降84.64%,下降原因主要是科目细化,新增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42.7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33万元,增长50.49%,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基础绩效奖和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1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0万元,增长133.33%,增长原因主要是非税收入纳入该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30万元,因预算科目细化,不做比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100万元,因预算科目细化,不做比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60万元,因预算科目细化,不做比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3年预算2300万元,因预算科目细化,不做比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20万元,因预算科目细化,不做比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30.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85万元,下降5.78%,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转隶调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62.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45万元,增长74.2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扣款比例增加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6.2万元,公用经费306.71万元。

(一)人员经费15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 27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5万元,增长5.65%,增长原因主要是就业配套资金、特岗公积金、企业参战参试人员提标资金、离休人员提租及奖励补贴纳入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 202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预算整体支出460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91万元,项目支出2710万元。

2.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2710万元其中:“老字号”人员工龄补助经费2300万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经费35万元;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经费20万元;就业配套资金100万元;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20万元;劳动人事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经费40万元;离休人员提租及奖励补贴经费30万元;企业参战参试人员提标资金经费60万元;人员招考经费60万元;特岗公积金45万元。

2.1“老字号”人员工龄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老字号”人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

(2)立项依据。皖组字[2014]23号和皖人社秘[2014]160号文件

(3)实施主体。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做好“老字号”人员工龄补助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6)年度预算安排。2300万元

(7)绩效目标。提高“老字号”人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2.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相关文件有关规定和省市相关单位要求,2023年县财政安排项目绩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资金共35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保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社〔2013〕827号)等文件精神,保障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项待遇。

(3)实施主体: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个环节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对每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全程服务和管理,对其服务状态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办理各类保险,一旦有人停止服务,停发各项待遇。每年进行走访考核,了解在基层服务及生活的情况,做好管理服务、考核安置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能力,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6)年度预算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个环节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预算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预算。

(7)绩效目标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能力,保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2.3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社会保障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提供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立项依据20名未参保集体企业社会保障资金待发放;

(3)实施主体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发放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减轻未参保企业人员经济负担;提高未参保企业人员生活水平;健全未参保退休人员补助补贴制度。


2.4“就业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相关文件有关规定和省市相关单位要求,2023年县财政安排“县级就业配套资金”共100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的通知》(皖人设秘〔2019168号)、《关于落实就业脱贫实施意见有关政策的通知》泗人社发2017529号文件规定,保障我县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创业。

(3)实施主体: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个环节工作,做好就业脱贫资金发放工作。对每一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做好服务,保障服务脱贫人口队伍就业创业的稳定性。 

(6)年度预算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个环节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预算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预算。  

    (7)绩效目标提高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的能力,保障脱贫人口队伍的就业创业稳定性


2.5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以引导城乡居民逐步提高参保意识、激励参保人员自主缴费、不断增强乡镇社保所经办效率和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实施主体。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开展城居保续保、参保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宣传居保政策


2.6劳动人事仲裁及监察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立项依据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67号)第六条第一款“落实财政保障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制度。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各项执法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撑,严禁将行政罚款收入与工作经费挂钩或者变相挂钩”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联合下文的《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3号规定:将仲裁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仲裁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3)实施主体: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增强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能力,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日常工作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我单位严格按照财经制度使用该项经费,主要使用范围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差旅费、培训费等工作经费。预算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预算。

(7)绩效目标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需在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管理平台、日常巡查监察等相关工作而设立。


2.7离休人员提租及奖励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提高离休人员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立项依据14名离休人员提租及奖励补贴待发放;

(3)实施主体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发放离休人员提租及奖励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0万元; 

(7)绩效目标减轻离休人员经济负担;提高离休人员生活水平;健全离休人员补助补贴制度。


2.8参战参试人员提标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进一步解决部分军队退役士兵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文件落实和“两参”退役士兵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发放到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将资金按时发放,提高军队退役士兵生活水平;

(2)立项依据66名参战参试人员提租补贴待发放;

(3)实施主体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发放参战参试人员提标资金;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60万元; 

(7)绩效目标减轻参战参试人员经济负担;提高参战参试人员生活水平;健全参战参试人员补助补贴制度。

 

2.9组织考试”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承担本县各项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2)立项依据。泗编字20081号文件

(3)实施主体。泗县人事考试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组织本县各项人事考试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7)绩效目标。持续为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2.10“特岗公积金”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相关文件有关规定和省市相关单位要求,2023年县财政安排项目绩效“特岗公积金”资金共45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宿人社秘〔20194号《关于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劳动报酬分配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保障我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各项待遇

(3)实施主体: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个环节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对每名在岗服务的“基层特岗”人员,实行全程服务和管理,对其服务状态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办理各类保险,一旦有人停止服务,停发各项待遇。每年进行走访考核,了解在基层服务及生活的情况,做好管理服务、考核安置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特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能力,保障“基层特岗”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6)年度预算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个环节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预算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预算。 

(7)绩效目标提高“基层特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能力,保障“基层特岗”高校毕业生待遇,保证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4.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71.08万元,下降13.37%,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和人员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购置费0万元 ;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 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 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 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 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 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反映县财政局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根据部门预算实际对重要的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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