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是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规范业务、优化服务为主线,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33.51万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104%(市局下达缴费任务为32.12万人),人均缴费水平490元;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达13.24万人,发放养老金14328.7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征缴保费16268万元。
二、创新经验做法
(一)与税务衔接,做好保费征收工作。
1、今年是我县税务部门征缴养老保险费的第一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要按时征缴到位。在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缴费方式变化的情况下,居保中心在转换角色的同时,坚持“扶上马再送一程”的原则,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县居保中心与县税务局、县农商行共同建立保费代扣代缴征收机制。居保中心把政策宣传到位,农商行通过强大的金融网络及时把广大居民预存的保费划入税务专户,确保城乡居民应收尽收。
2、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工作,一直将参保目标任务纳入民生工程范围,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将参保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实行县级综合目标考核,同时县人社局和财政局继续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单项目标考核。
3、建立乡镇参保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并把参保缴费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到乡镇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更多关注居保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人均缴费水平。
1、居保政策的落实主要靠乡镇和村组干部的有效宣传,他们对政策的理解直接影响到政策实施的成效。我们通过送政策下乡活动,安排工作人员分片逐村对村组干部进行宣传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城乡居保策。
2、鼓励村组干部及从事城乡居保工作人员的亲戚、朋友起模范带头作用,选择较高档次的缴费,以此带动更多的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的缴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影响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为群众算明白账,计算出退休后按高标准和低标准缴费预计收益差额,给广大群众一个直观的对比。力促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政策实惠逐渐受到群众青睐。
(三)规范待遇审核,做好待遇发放工作。
1、待遇发放审核环节的经办、复核、审批人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把关,既要核发放总数,也要核发放明细,所有业务审核均要在系统内完成,在系统中留有操作记录,禁止出现待遇发放业务手工审核情况。及时审批待遇,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2、加强数据比对工作,严防基金流失。每月在系统中生成到龄人员信息表,及时发到乡镇通知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督促乡镇及时报送待遇审核资料,当月及时审核,确保到龄人员及时领取待遇。县居保中心每月在发放出盘时,加强与全市金保信息和全省社保信息数据的比对工作,严查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有效防止基金流失。
3、规范待遇经办流程,对每月发放不成功的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会同金融机构及时核实,核验待遇享受人员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再次发放,月底前发放失败的资金要全额返还至基金支出户,严控多人待遇向同一账户发放。
(四)强化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1、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项基金支出由专户合理调度使用。
2、加强基金运行监督管理。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
3、加强疑似冒领核查工作。为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我中心拓宽数据共享渠道,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比对机制,完善比对信息应用程序,通过信息比对确认,及时有效解决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人员继续领取待遇等问题,积极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居民多缴费长缴费。力促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持续提高我县城乡居民人均缴费水平和人均养老金发放水平。
(二)生存认证工作。制定完善的生存认证工作方案,居保中心牵头,通过镇村的工作人员,对全县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一次领取资格认证。综合采用线上、线下等多方渠道加强资格认证,实现待遇人员认证全覆盖,确认丧失待遇资格的人员,立即暂停待遇,多领、冒领的基金应予追回;连续两年未认证的人员,应做待遇暂停处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业务培训工作。一是搞好业务培训。我中心将对镇经办人员进行了居保政策业务培训,讲解了城乡居保政策和业务上机操作。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依托镇人社所,全县居保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不让群众多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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