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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6-02-2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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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月1日起至201512月31日止。本报告采取主动公开形式,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7---7022307

一、概述

2015年,我局通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以便民利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变管理职能,实现管理创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分工,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各股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分工协作,对我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整理、登记、确认。立足本单位实际,以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主动公开信息:机构职能类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公开机构职责、股室职责等文件。便民服务类和办理流程等项目,按照要求上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制,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4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经办流程和工作动态等其他需公开的各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我局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务公示栏,在住宅小区和公园设置了政策和工作动态宣传橱窗。同时,在各股室和经办机构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在服务大厅备有免费派发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

(三)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安全工作。

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泄密。一年来,我局未发生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事项;在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加强,时常由于工作繁杂,未将信息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类有待改进。

2016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局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充实专(兼)职人员,强化激励措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升效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三是完善舆情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加强我局网络舆情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应对各类重大、突发舆情事件,加强各部门协作沟通,规范网络舆情实时监测、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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