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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各乡镇(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1-23 14:4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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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国土所、开发区国土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各乡镇(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考核办法》已经2017年1月12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17日

 

各乡镇(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各乡镇(开发区)国土所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核心,以落实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量化考核基层所的工作实绩。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力求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各乡镇(开发区)国土所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开发区)国土管理所所长、副所长。

四、考核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在加强党的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四风”、推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核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等情况。认真按照要求开展“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严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分值见附表)。

五、计分办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其中单位民主测评占25%,局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占25%,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占25%,局直股室(中心)负责人评价占25%。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和局直股室(中心队、所)负责人评价均取平均分,累计形成总分。如有加、减分事项的,从总分中直接加、减后形成最终考核得分。

(一)加分事项

    被考核单位工作亮点突出的,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国土资源部及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加5分;受到省国土厅及市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到市局及县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加2分。以上各类表彰均以正式文件、证书为准。

2.信息、工作成果被中央、省主流媒体(指各级党报党刊及中央和省级土地网等媒体)采用,或工作有重大突破创新,被上述媒体宣传报道的,且完成年度信息考核任务,每采用一篇或被报道一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3.其他需加分事项及加分标准由县局目标任务考核小组研究确定。

(二)减分事项

被考核单位出现以下情况的,予以减分。

1.各级组织的明查暗访中,发现工作中存在言语(接听电话)不文明、态度生硬粗暴,利用计算机打牌、下棋、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购物等违反作风建设的行为,发现每起扣1分,被市国土局发现的每起扣2分,被市、县效能办发现每起扣3分;

2.因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和“一站式”服务未落实,被服务对象或群众投诉并查实的,每起扣2分;

3.因主观原因,县局领导批示或交办的工作未能及时完成的,每件扣2分;

4.工作中不执行有关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造成工作失误、被动,影响国土系统整体形象的,每件扣2分;

5.重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且有不良后果的,每件扣2分;

6.因服务举措推进不到位、影响完成全县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工程用地报批的,或影响县局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的,每项扣2分;

7.工作不敢担当,不主动作为,推诿扯皮,职责范围内责任不承担,问题上交,矛盾上移,引起不良后果的,每起扣2分。

8.其他需减分项目及减分标准由县局目标任务考核小组研究确定。

    上述加、减分事项中,监察室主要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检查、领导带班值班、政风行风热线办理及基层单位或群众投诉情况;政工室主要负责考核队伍建设情况;办公室主要负责考核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领导批示或交办工作的办理情况及重大信访督办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考核党建业务开展情况。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个人百分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年度绩效考核等重要依据,依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后三名的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

本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泗县国土资源局共性目标考核指标及分值

总分值:100

序号

考核项目

工作目标

分值

备注

1

 

 

 

党建工作

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时事政治理论,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措施、个人有学习笔记,支部手册记录健全。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党员管理长效机制。

10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规定工作。

5

 

2

 

 

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解、落实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7

 

全面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5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

3

 

履职情况

认真开展土地执法,切实履行土地巡查职责;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本辖区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15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办理涉土类证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10

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局交办的涉土类信访件,没有发生群众投诉等。

10

4

队伍建设

完善单位内部考核责任制,人员管理规范。政治、业务学习有计划、有措施,切实提高本单位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8

 

5

 

效能建设

严格按照《泗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试行)》及《泗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国土核心职能、聚焦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满意度,无违反效能建设行为。

15

 

6

信息报送档案管理

加强公文处理和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及时处理文电事务,报送各级的公文格式、内容、程序准确无误,涉证类文书档案等重要文档归档率100%,没有档案遗失等不良现象。

5

 

7

文明创建

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创建活动,落实爱委会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措施,文明创建成效明显。

5

 

                                           得分:


乡(镇)党政领导评议表

评议单位                                                                        

 

 

 

总体评价

乡(镇)领导职务

 

乡(镇)党委书记

乡(镇)长

乡(镇)分管领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称职

 

 

 

分值(具体分值)

 

 

 

 

意见建议

 

备注: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589)、基本合格(6074)、不称职(59分以下

国土局领导班子评议表

评议单位                                                                               

 

 

 

 

总体评价

国土局领导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合格

 

 

 

 

基本合格

 

 

 

 

不称职

 

 

 

 

分值(具体分值)

 

 

 

 

 

意见建议

 

备注: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589)、基本合格(6074)、不称职(59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