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北部片区乡村道路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泗县致和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泗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北部片区乡村道路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泗发改字〔2017 〕66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为完善泗县北部乡村路网,改善人居环境,拟建屏山、瓦坊、黑塔三乡镇乡村道路,总长度约32.6公里。主要包括1.屏山镇张桥村至彭鲍村及垃圾焚烧发电厂专用道路,长约8公里;2.屏山镇彭鲍村至瓦坊乡张楼村道路,长约14.6公里;3.屏山镇彭鲍村至黑塔镇黑塔村道路,长约10公里。项目总投资规模约4亿元。
三、该项目选址位于泗县屏山镇、黑塔镇、瓦坊乡境内,总用地面积 51.3418公顷,其中农用地28.9269公顷(耕地20.5142公顷),建设用地20.9303公顷,未利用地1.4990公顷。该项目已纳入《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点项目清单。
四、该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科学设计,节约集约用地。项目建设应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耕地开垦费应足额列入投资概算。征地中应做好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本预审意见不代表用地审批手续,项目应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待审批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预审文件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至2021年3月18日。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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