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泗城镇西关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泗国土资函[2013]58号
关于泗县泗城镇西关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泗县泗城镇西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泗县泗城镇西关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为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选址于泗城镇西关河柳西村,拟用地面积0.4467公顷(6.7亩),规划用途为原有建设用地,符合《泗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该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科学设计,节约集约土地。
四、 该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待审批后方可使用。
五、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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