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等)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原件一份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4 |
依法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5 |
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
核对原件 |
财政部门提供 |
6 |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
原件一份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4 |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
原件一份 |
|
5 |
划拨价款缴纳凭证 |
核对原件 |
财政部门提供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灭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一份 |
|
4 |
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材料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即时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备案表 |
原件 |
住建部门提供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4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
原件一份 |
|
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原件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6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原验收合格证) |
原件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 |
住建部门提供 |
8 |
房产分户平面图、宗地图、房地产测绘报告等 |
原件 |
|
9 |
依法应当纳税的,提交完税凭证 复印件,核对原件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
所有权变更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
2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
4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一份 |
|
||||
5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批准文件 |
原件一份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可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
7 |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
原件一份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
核对原件 |
财政部门提供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免费;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4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一份 |
|
5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批准文件 |
原件一份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6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可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7 |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
原件一份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 |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 |
核对原件 |
财政部门提供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免费;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原件一份 |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4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一份 |
|
5 |
规划部门与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
原件一份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免费;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买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 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4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 |
原件一份 |
|
5 |
税收缴纳情况证明单、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等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6 |
不动产转让协议 、转移合同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 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 |
房屋为房改房的,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纳凭证 |
原件一份 |
缴费窗口代收 财政票据 |
★ |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
原件一份 |
|
★ |
卖方的契税完税证明(非住宅,包括商业房沿街、独立车库、独立储藏室等,需提供发票)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留存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继承、受遗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可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
4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 |
原件一份 |
|
5 |
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相关继承材料 |
原件一份 |
|
6 |
税收缴纳情况证明单、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法人或其他组织改制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可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
4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 |
原件一份 |
|
5 |
能够证明不动产权因改制、合并(兼并)、分立而发生转移的材料 |
原件一份 |
上级主管部门提供 |
6 |
企业变更情况证明 |
原件一份 |
市场工商管理部门提供 |
7 |
完税或减免税证明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赠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可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3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4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 |
原件一份 |
|
5 |
赠与合同 |
原件一份 |
|
6 |
税收缴纳情况证明单、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等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7 |
房屋为房改房的,土地为划拨土地的,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卖方签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买方签字)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及土地证)。如提供不了产权证书,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需在报纸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发布作废公告。 |
原件一份 |
|
4 |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
原件一份 |
法院或仲裁部门提供 |
5 |
税收缴纳情况证明单、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等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6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可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7 |
房屋为房改房的,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纳凭证 |
原件一份 |
缴费窗口代收 财政票据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夫妻间增加共有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或婚姻证明 |
3 |
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及土地证) |
原件一份 |
|
4 |
免税证明单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5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可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工本费1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离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
3 |
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及土地证) |
原件一份 |
|
4 |
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
原件一份 |
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供 |
5 |
税收缴纳情况证明单、契税完税等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6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可窗口提供 |
权调调取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及土地证) |
原件一份 |
|
4 |
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
原件一份 |
|
5 |
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提交有权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
原件一份 |
|
6 |
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
原件一份 |
|
7 |
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提交税费缴纳凭证 |
核对原件 |
税务机关提供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灭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一份 |
|
4 |
不动产灭失的材料 |
原件一份 |
现场查看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免费;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权利人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一份 |
|
4 |
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 |
原件一份 |
|
5 |
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免费;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一份 |
|
4 |
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文书 |
原件一份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即时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0元 ;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预告登记注销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原件一份 |
|
4 |
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即时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依申请更正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
原件一份 |
|
4 |
证明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单位提供的证明等) |
原件一份 |
|
5 |
重新测绘的,提交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以及权籍调查表及宗地界址坐标(界址发生变化的需提交)等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免费;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异议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
原件一份 |
|
4 |
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即时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类每件40元;非住宅类每件275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注销异议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登记证明(异议登记证明);或者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材料 |
原件一份 |
人民法院提供 |
4 |
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异议登记失效 |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即时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查封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查封、预查封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 |
原件一份 |
可窗口提供 |
2 |
查封、预查封的法律文书 |
原件一份 |
人民法院提供 |
3 |
公务人员的工作证 |
核对原件 |
|
4 |
协助执行通知书 |
原件一份 |
人民法院提供 |
5 |
送达回证 |
原件一份 |
人民法院提供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即时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补证)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产权查档证明及生效的遗失声明 |
原件一份 |
|
4 |
房地产平面图、宗地图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1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换证)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
原件一份 |
|
4 |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
复印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1 0元;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
原件一份 |
|
4 |
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
原件一份 |
|
5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核对原件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及土地证) |
原证上标注 |
|
4 |
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
原件一份 |
|
5 |
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企业、残疾人、军人等可申请绿色通道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登记费宗地用途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3、小微企业免费;
4、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抵押权注销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权证书 |
原件一份 |
|
4 |
抵押注销申请或贷款还清证明 |
原件一份 |
|
5 |
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或土地他项权证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当日办结;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原件一份 |
|
4 |
商品房备案证明 |
原件一份 |
住建部门提供 |
5 |
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 |
原件一份 |
扫描原件后返还 |
6 |
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提交相应材料 |
原件一份 |
|
7 |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序号 |
需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 |
可窗口提供 现场填写 |
法人申请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核对原件、收取委托书原件 |
二代身份证 |
3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核对原件 |
|
4 |
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
原件一份 |
|
5 |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原件一份 |
|
1、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登记业务收费标准:0元;
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