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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0-03-19 20:1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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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强力推进2020年全县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起草的。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百果园、花世界、绿泗州战略定位,通过实施重点区域绿化、石质荒山绿化、村庄四旁绿化、城区绿化提升、完善农田林网、壮大特色产业、省级四项创建七大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加快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步伐,促进城乡生态振兴,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三、文件研判和起草过程

初稿形成后,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了审核,县林业局将《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往泗城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通过县政府办、法制办审核后,于3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造林1.5万亩,中幼林抚育4万亩,义务植树240万株,争创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10个,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14.2公里。

五、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即在唐河、沱河、新汴河、石梁河、古汴河、新濉河、民利河、小黄河、老濉河、潼河等国有河道和清水沟、拖泥沟、藕塘沟、邓沟、黄沟、樊吴大沟、汴沱大沟等两侧未绿化岸线建设集景观、生态和经济效益于一体的绿色长廊,重点开展节点造林绿化。

(二)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泗县滨河生态体育公园、石龙湖田园综合体等周边,建设集休闲、游玩和观光于一体的生态片林。

(三)在蟠龙山、屏山、洼张山等山体周边,实施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绿化,打造优化、美化、彩化的森林景观。

(四)在彩虹大道向北延伸线两侧,每侧建设20米宽林带,建成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

(五)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聚焦生态短板,在16个乡镇(开发区)37个村(社区)推进庭院和自然村庄绿化提升,创建省级森林村庄。

(六)在黑塔、瓦坊、屏山、黄圩、泗城、草沟、丁湖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建设集生态防护、木材培育、乡村景观于一体的农田防护林网。
    六、创新举措

(一)各乡镇(开发区)负责辖区内造林绿化工作的资金整合、规划设计、苗木供应和组织实施等统筹工作。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本地优良苗木的苗源、数量及供求信息,指导施工单位(个人)就地选苗、就近调苗,优先使用本地乡土乔木树种、速生树种、高效树种,严禁从美国白蛾等疫区调运,严禁远距离大量调运,杜绝使用树体低矮、生长缓慢、综合效益差的树种;负责造林绿化技术服务、督促检查等。

(三)县大督查办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局、文旅局、美丽办、农环办等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密切协助配合,共同抓好造林绿化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抓好疫情防控。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引导群众以分段、分散、多点等不聚集方式就近植树,开展“四旁四边”绿化,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造林项目。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把植树造林与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周密制定春季造林绿化方案,抢抓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植树造林。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形式,以“3.12”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等为抓手,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任务、意义等,在全县迅速掀起植树造林热潮。

(四)强化督查调度。要加强对植树造林工作的督查调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包保到乡镇和具体项目,确保按时完成造林任务。

附件:号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疫情防控期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