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和土地日宣传方案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宣传解读
我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陈永,分管执法监察工作。下面,我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与我县土地管理密切相关的内容以及和土地日宣传方案做简要解读。
2019年8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一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这是自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进行的第4次修改。
一、土地管理法修改背景
近年来由于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积累较多;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保障不充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取得、使用和退出制度不完整,用益物权难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迫切要求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
二、修改的基本原则
本轮《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坚持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所有制的规定,全面强化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和保护。
三、新《土地管理法》中与我县土地管理密切相关的内容
1、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长期以来,宅基地一户一宅、无偿分配、面积法定、不得流转的法律规定,导致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浪费,农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难以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完善了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宅基地户有所居的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这是对“一户一宅”制度的重大补充和完善。
2、不动产统一登记取代土地登记: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土地登记已经被不动产统一登记所取代。新《土地管理法》进一步确认了这一改革成果。新《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删除: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土地管理法宣传
每年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是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土地资源、增强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意识的重要宣传平台。今年土地日宣传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宣传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和加强耕地保护、新《土地管理法》实施等内容,并根据泗县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传活动协调配合,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等线上电子平台信息量大、速度快等优势,线下辅助宣传栏、展板以及电子屏幕等实体展示,最重要的是现场宣传:全县各乡镇、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以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实际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为民为企上门宣传等形式,现场解答用地单位和群众咨询。
中国地大物博、人杰地灵,但人多地少也是基本国情,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及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新《土地管理法》宣传等是土地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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