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矿山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全县矿山安全秩序管理,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管控和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收集违法证据,现决定自 2021 年9月20日起,正式启用全县矿山行政执法电子监控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实施处罚。
电子监控位置公示如下∶
1.屏山镇韩山、涂二山、涂山、奇石公园、邢山、洼张山、茶山、小松山、张山、凤凰山和蟠龙山。
2. 黑塔镇蒋杨小山和峰山。
3.瓦坊镇王官庄土山。
4.墩集镇石龙岗村山顶杨庄南500-800处(一号塘口)、石龙岗村山顶杨庄西南900处(二号塘口)和石龙岗村山顶杨庄南2000处(三号塘口)。
5.长沟镇鹿鸣山大山、鹿鸣二山、灰山和阴陵山
请广大群众在监控范围内注意言谈举止,严格遵守矿山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矿山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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