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对《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我局现将《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及范围
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场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境内,场址位于大杨乡、长沟镇、屏山镇、黄圩镇等乡镇,场址中心坐标33°36′北,117°45′东。场址南北长约20km,东西宽约13km,范围面积约190平方公里,场址中心距泗县约20km,距宿州市约74km。
规划每座风机机位用地面积0.0469公顷,23个风机机位用地共1.0787公顷;规划升压站用地面积0.8000公顷。24个地块用地面积共1.8787公顷,合28.18亩。
二、用地现状
地块现状均为农用地,其中旱地0.943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0.20%;沟渠用地0.778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1.41%;坑塘水面用地面积0.157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38%。
三、用地规划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区范围总用地1.8787公顷,其中规划升压站用地0.8000公顷为供电用地(1303),规划风电机组用地1.0787公顷为工业用地(1001)。
四、用地规划
本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24块规划建设用地进行控制。以设施名称及风机编号对应地块编号。地块编号按“风电场-设施名称”两个层次划分,DY-SYZ代表升压站地块,DY-En代表风机机位地块
用地分类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DY-SYZ地块为供电用地(1303),面积0.8000公顷;规划DYDY-E01、DY-E02、DY-E03、DY-E04、DY-E05、DY-E06、DY-E07、DY-E08、DY-E09、DY-E10、DY-E11、DY-E12、DY-E13、DY-E14、DY-E15、DY-E16、DY-E17、DY-E18、DY-E19、DY-E20、DY-E21、DY-E22、DY-E23 共23个地块(以下统称风机机位用地)为工业用地(1001),面积分别为0.0469公顷,风电机位用地合计1.0787公顷。
五、开发强度控制
1.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
规划控制DY-SYZ地块容积率不高于0.5,建筑密度不高于40%。
对风机机位用地不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2.绿地率控制
规划控制DY-SYZ地块绿地率不低于10%。
对风机机位用地不控制绿地率,风电机组安装施工完成后,要尽快恢复地面自然植被。
六、规划图则
七、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时长30个自然日)
八、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4月25日前送(寄)至我局详细规划股。
地址: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234300
2.意见反馈咨询:
电话:0557-7022735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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