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泗县草沟中心粮库(大安粮站)因保管不慎,将10064309-003、1994-0618号国有建设用地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泗县草沟中心粮库
2025年04月29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遗失声明:泗县草沟中心粮库申请遗失国有建设用地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