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
泗县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泗发〔2010〕6号)精神,设置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镇、乡、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拟定村镇建设规范性管理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的规划编制、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三)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的标准定额、强制性规范条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四)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防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全县工程监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负责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实施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产、生活供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安全生产和城建监察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会同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管理意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
(八)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工作。
(九)综合协调城市建设、房地产管理与城镇土地管理及环境保护的关系,搞好城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十)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
(十一)负责全县建设稽查工作。
(十二)管理城市建设资料档案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部门概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6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3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机构和人员较上年无变化。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86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8万元,项目支出714万元。
四、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大,项目支出无变化。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重点工程增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等。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政府加大城市改造力度,2016年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将有82大项,查违控违及三线三边工作都需要增加燃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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