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132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算2019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142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59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30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0]79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88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和奖励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0]1022号等文件下拨我县16778万元中央及省级棚改专项财政资金。
截止11月30日,已依法、依规拨付棚改财政专项资金167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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