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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解读《关于有序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0-12-22 11:4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住建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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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住建局按照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安排,起草了《关于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初稿形成后,征求了分管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3月9日、3月16日县委两次会议分别提出修改意见,县委办、政府办、住建局根据与会领导和相关部门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意见(讨论稿)》。
二、起草依据
《意见》(讨论稿)主要依据《泗县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暂行)》(泗办发〔2015〕16号)、《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泗发〔2019〕17号)等文件对具体措施、政策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三、主要内容
《意见(讨论稿)》分为总体要求、具体措施、政策保障、工作分工四个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围绕“532”城乡人口布局和“15826”城镇村规划体系,按照“宜进城则进城,宜进镇则进镇,宜就近则就近”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引领、因村制宜、群众自愿、分步实施,到2025年,全县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显著提高,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具体举措部分,分5个举措,一是严格落实《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政策,积极引导农民进城落户。二是规划建设乡镇安置房、适度开发商品房,合理引导农民进镇居住。三是有序引导农民向美丽乡村中心村集聚,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由“以点为主”向“由点到面”转变。四是按照“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占新腾旧、集中连片”的原则,着力推进“紧凑型”村庄建设。五是按照残疾人抚养、社会养老、五保户集中供养、农村老年房、医疗卫生“五合一”模式,整治农村老年人危旧住房。
政策保障部分,从强化规划引领、着力抓好土地增减挂工作、加强农村建房管控、建立宅基地调整置换机制、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托管等五方面保障有序改善农村农民居住条件。
工作分工部分,坚持“一把手”高位推进机制,成立县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序推进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抓好土地增减挂工作、加强农村建房管控、建立宅基地调整置换机制、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托管。

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紧凑型”村庄建设、老旧村庄及老年房改造等工作,综合考虑农房建筑结构安全、防震等要求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设计农房建筑功能,推广农房应用绿色节能的新技术;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农村违法建设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