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转发县委办《关于进一步严格在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泗涂产业园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委、办、局、中心,群团各部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疫情多点频发、局部爆发,我县周边多地出现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大。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阻断疫情蔓延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有效的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严格在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应积极增强疾病预防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落实个人防疫举措。个人应随身携带口罩,在出行、上班、进店消费、前往公共密闭场所等不同场景下都应积极佩戴口罩。不在交谈时取下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
二、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严格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即日起,所有因公务或其他原因进入县行政中心的工作人员、其他单位人员、社会人员必须戴口罩。全县各单位和镇村对进入本单位人员落实同样要求。
三、全县各类企业、学校,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沿街小型店铺、理发店、餐饮店等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工作人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上岗。要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并及时劝导场所内的市民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市场监管、城管、交通运输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各类经营主体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要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醒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呼吁广大市民坚持佩戴口罩,切实营造“全民戴口罩,人人防病毒”的浓厚氛围。
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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