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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政策

发表时间:2022-04-06 09:2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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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需要,近14天内发生疫情的地市人员暂缓来(返)宿,如确需来(返)宿,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拟入住酒店报备,提供来(返)宿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

一、近期国内疫情外溢风险较高地区来(返)宿人员必须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跟踪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二、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区来(返)宿人员(行程码带*)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跟踪健康监测);

三、其他省外及省内重点疫情地区来人实行“3+11”即3天(居家隔离)+11天(跟踪健康检测)管控措施。

四、省内近14天内无疫情发生地区实行3天内落实两次核酸检测。

在以上各类14天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期间,前7天每天、第10天、第14天要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单人单间)实行足不出户,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对居家隔离人员要采取上门核酸检测措施,如有违反隔离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肃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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