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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泗县住建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8 09:0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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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建〔202354

 

关于印发《2023年泗县住建领域扬尘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2023年泗县住建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27

 

 

 

 

 

 

 


2023年泗县住建领域扬尘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按照省住建厅2023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县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推动建筑施工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减污降碳增绿协同增效,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防治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扬尘差别化管控,实施分级分类防治,补齐扬尘防控短板。在县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推动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全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精细化水平,推进建筑工地节能、降碳、降废、降噪、污水零排放。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精准防治重点。针对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强化土方开挖、渣土转运、绿化施工、房屋拆除等重点环节,加强薄弱项目的监管力度,实施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加大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绿化施工、 市政道路和房屋拆除、待开发土地等巡查检查力度,尤其将前期土方开挖和后期附属工程及装饰阶段的扬尘防治列为重点管控时段,强化湿法作业和易扬尘物料覆盖、保洁措施。重点检查群众关切以及投诉项目,对环保督察的典型问题跟踪问效。

(二)提升绿色施工水平。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积极推广采用新型建造方式、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环境影响、降低碳排放的工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促进、引导、规范绿色工地建设,降低施工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减少环境影响,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推动差别化管控。结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联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差异化监管机制,统一检查执法尺度,注重奖优罚劣、差异管理,充分运用长三角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协同机制,推行重污染天气管控豁免激励政策。同时,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模式。对扬尘治理成效突出的工地,予以守信激励,减少检查频次,并优先推荐申报绿色工地、智慧工地等奖项。对涉及投诉(属实)、新闻媒体曝光、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要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情形严重的要予以处罚。

(四)推进绿色建造。加大对智能限电器、空气源热泵、空载节电器、施工照明永临结合、自动清洗与喷淋系统、节材型低碳化模板体系等绿色新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推动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大型项目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施工评价优良标准。深入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加强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管理,合理布局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设施。积极树选培育建筑垃圾减量化标杆项目,组织相应观摩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完善智慧防治。以创建“智慧工地”为契机推动扬尘防治数字化管理。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车辆进出通道口、施工作业面、基坑、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区域场所实现远程高清视频监控;依托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企业信用管理平台联网,实时采集现场PM2.5PM10等环境数据,相关实时信息和预警信息实现与智慧工地平台互联互通,督促现场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喷雾、清扫、洒水等降尘、抑尘措施。

(六)转变混凝土搅拌站发展方式。推动混凝土搅拌站绿色发展,实现废渣废水循环利用零排放。突出解决好废渣露天堆放、污水外排、骨料大棚面积与实际产能不匹配等问题。鼓励混凝土企业创新研发固废高品质资源化利用技术,可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评选绿色生产标识建议予以税收减免或资金支持。实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各参建单位主要领导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确保建筑施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加强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各类建筑工程(含市政道路、拆除工程)开工前要严格落实《标准》主要措施建立“三单制台账”、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定期检查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检查“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措施落实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执法查处力度。县住建局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真达标”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宿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十条》的整治要求,督导检查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以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扬尘治理不到位、不达标、拖拉推诿的项目和单位,一律取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资格,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对于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影响严重的一律给予信用惩戒,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监管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