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见征集】泗县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整治提升及运营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泗县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整治提升及运营
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我县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整治提升及运营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查污溯源、一厂一策、综合整治、标本兼顾”的原则,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补齐镇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消除镇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85%以上,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达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污水进厂、清水入河”,镇区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二、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加快厂区改扩容建设及验收。加快推进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改扩容及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加强质量管控与成果验收,力争到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到2024年底,全县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能力达16400m³/d以上。
(二)加快推进管网设施排查检测。全面推进镇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深度,全面摸排管网混错漏接、老旧破损、淤堵、塌陷情况,厘清污水管网“家底”及污水收集设施短板,建立问题台账,形成管网检测“一镇一图”,对毁损停用的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及时进行检测修复,并建立周期性跟踪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管控。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管网排查和建档工作。
(三)持续推进镇区污水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全县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围绕服务片区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分年度推进污水管网覆盖率低或污水管网输送能力不足区域的管网改造、建设,加快消除管网空白区;同时,推进支线管网和出户管连接;推进沿街店面污水收集管网和截污井建设;推进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底,完成主支管网“病害”治理150Km,新铺设雨污水管网120Km以上,完成镇区污水管网4096处严重及重大缺陷整治(含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和管网全覆盖任务;2026年1月起巩固提升,常态化运维管护。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结合项目特点,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要求,严格工程质量管控,确保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及后期推进提升改造的可持续性。同时,严格按照《全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查找设计、施工、 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问题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五)建立市场化运维机制。采取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依法依规选聘专业运维团队,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核的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管养机制,实现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管理思路清晰化、组织人员科学化、绩效考核规范化、应急处置合理化。
三、责任分工
(一)强化自备水源管控。取消居民户自备水源并对独立排水大户自备水源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禁止镇建成区新建地下水取水井用于餐饮、浴池、洗车等服务业及小区和单位集中供水等。对在自来水主管网已覆盖区域内的,责令限期封闭,未覆盖区域的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取水量取水,并缴纳水资源费;超额取水的,超额部分加收水资源费,并责令暂停取水,限期改正。关闭未经审批的自备井,减少取水量,控制污水产生量,减轻污水管网的输送负荷,有效提高进水浓度。(牵头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二)有效推动节制用水。对于医院、学校、浴池等用水大户加装供水智能控制阀、智能水表,实行节制用水,避免“长流水”,实现流量控制、节能降耗,避免水资源浪费,确保进水浓度。对于镇政府驻地居民优先加装智能水表,从源头上推进居民节制用水。(牵头单位:各镇政府;配合单位: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
(三)建立管网维护长效机制。镇政府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采取切实可行方案,加快提升泵站修复治理进度,提升管网日常运维管护能力。定期对管网进行维护巡查,及时清淤,避免管网“病害”导致堵塞、溢流、直排、进水浓度波动大等问题发生。做好提升泵站日常管养,确保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各镇政府;配合单位:运维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四)稳步推进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分步推进管网建设及雨污管道分流制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后期根据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国家规范标准最新要求,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政府)
(五)强化运营监管和执法督查。加强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日常运维监管,对进水水质波动大、进水浓度低、出水水质超标、运行负荷率不足、超负荷运行、设备运行不正常、数据监测不连续、污泥无害化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限时要求整改到位。加强对镇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日常巡查和污水处理厂溢流、污水直排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执法监督,对于严重影响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要根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技术投入,加快与省市水污染防治信息化平台对接,提高水环境治理的信息化水平和透明度。(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各镇政府)
(六)开征污水处理费。大力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各属地政府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宣传、发动、摸底、发证工作。对镇污水处理厂覆盖区域,依据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农村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泗政办发〔2024〕3号)开征污水处理费。各镇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费征收到位。财政局统筹整合全县污水处理费收支、监管,用以保障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及日常电费。(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班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班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水利、教体、市场监管、卫健、各镇政府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镇政府驻地污水整治工作专班,压实部门职责。住建局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找准问题症结,细化任务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到位。部门间加强协调配合、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
(二)落实资金保障。住建局会同各镇加快项目谋划,发改委协同做好中央预算内、政府专项债等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对于已建成驻地污水处理厂,住建局要完善项目程序材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尽快完成供地审批,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共同配合城投推动项目融资工作,并会同财政局、城投公司做好运维费用保障工作,确保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三)强化运营监管。住建局会同生态环境分局围绕“污水收集达量、污水处理达标、污泥处置规范、内部管理有序、处理运行正常”这一目标,加强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监管,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和按效付费。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任务纳入各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考核结果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较差和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或约谈。建立监管考核机制,对运维单位、在线监测单位实行月、季、半年、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付费,对降低工作质量、超标排放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因工作需要,征集时间仅为15天)。
六、公示方式
泗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072?type=2&nav=1)
七、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xzjw2016@163.com;
2.反馈电话:0557-7022863;
3.在线留言:可通过泗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sixian.gov.cn/zmhd/myzj/index.html)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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