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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房管局局长尤胜国:《泗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19-04-24 10:5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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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

    申请人应当是泗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纳入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

    1、泗城镇、开发区具有城镇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且在我县城区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

    2、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指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保障房所在地工作6个月以上5年以下)、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6个月以上,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由我县引进单位或机构出具证明的引进专门人才;

    4、在我县泗城规划区因征迁安置造成住房困难的家庭;

    5、对我县经济、社会和其他领域有特殊贡献的人才;

    6、已经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或廉租房轮候申请户,自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无房家庭。

    二、如果你的条件符合,你可以凭借加盖公章(社区、单位)个人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到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7028011  7021695